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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海南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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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函〔2007〕51号
【发布日期】 2007-04-10
【实施日期】 2007-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海南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年鉴》(以下简称《年鉴》)创刊于1989年底,是省政府主办的地方综合性刊物。编辑出版《年鉴》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鉴》编辑出版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工作量大,各市、县政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此项工作。要树立整体意识,加强协调配合,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各市、县政府,各单位要把《年鉴》撰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撰稿,并保持撰稿人员相对稳定;要按照《年鉴》编纂大纲的要求撰写稿件,严格把好稿件质量关,按时交稿;要积极支持、配合海南年鉴社做好《年鉴》宣传、发行工作。
  三、海南年鉴社要做好《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确保《年鉴》质量,强化其时效性。
  四、为保证《年鉴》按时按质出版发行,海南年鉴社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按时交稿和报送稿件质量较高的单位及撰稿人员给予表彰。各有关单位要把受到表彰人员的工作业绩纳入年度考评。
 
二○○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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