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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向陈海新同志学习的决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4-18
【实施日期】 2007-04-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向陈海新同志学习的决定》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各级中医医疗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向陈海新同志学习的决定》(国中医药发(2007)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向陈海新同志学习的活动。
  陈海新同志是本市卫生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我们要认真学习陈海新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发扬她乐观进取、爱岗敬业、自我奉献的精神,树立起白衣天使的崇高形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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