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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关于2007年一季度各市、县粮食局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4-19
【实施日期】 2007-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2007年一季度各市、县粮食局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各市粮食局:
  为精减文件,省局从现在起实行政务信息按季度通报制度。
  1月份各地报送政务信息239条,省局采用58条。其中黄山市粮食局报送信息39条,采用10条,得当月最高分99分。
  2月份各地报送政务信息158条,省局采用22条。其中蚌埠市粮食局报送信息18条,采用3条,得当月最高分53分。
  3月份各地报送政务信息300条,省局采用87条。其中蚌埠市粮食局报送信息34条,采用8条,得当月最高分99分。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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