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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4-19
【实施日期】 2007-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自2007年5月1日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等事项的办理范围进行如下调整:
工商注册地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申请开办、变更、换发、补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理。
调整后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程序及服务程序已在我局网站(www.bjda.gov.cn)公示,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2007年5月1日前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等事项仍按照原有程序办理。
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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