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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太原公路分局关于太原市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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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7〕25号
【发布日期】 2007-04-20
【实施日期】 2007-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太原公路分局关于太原市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太原公路分局关于《太原市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太原市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太原公路分局 
 
  为适应全市经济快速发展需要,有效巩固公路建设成果,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提升公路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干线公路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公路安全畅通为核心,环境整治为重点,规范管理建设为手段,人文服务为根本,规范执法为保证,通过综合治理,把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成为文明大道、绿色大道、景观大道、安全大道,展示太原文明新形象。
  二、治理内容和标准
  (一)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1、以路面养护为中心,重点解决坑槽、翻浆、沉陷等影响行车问题;
  2、以加强危桥险路管理为重点,建立公路路况评价机制和桥梁技术状况预警机制、公路拥堵信息报告制度; 3、以提高公路公共服务能力为根本,完善公路设施,做到标志标线醒目、齐全、清晰,拆除各种非公路标志、标牌,在平交道口增设人性化导向标志和导流标线。
  4、以实施安保工程为手段,按照设计新理念建设停车带、避险车道等安全服务功能完善的安保工程。此项工作由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公路绿化
  以公路为依托,向两侧辐射建设生态林、经济林,采取拓宽、补植、整修、增景方法,因地制宜地选择乡土树种、体现地方特色,注重生态景观与周围环境和谐统一,形成集愉悦性、观赏性和效益为一体的绿色走廊。在林业部门实施通道绿化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对村镇和城市出入口5公里范围,大型企业(厂矿)门口、桥头,以及有条件的空闲地带实施景观建设。国道两侧绿化带宽度各为20米,其它省道两侧绿化带宽度为15米,过村镇路段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少于2米。
  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林业局、公路局配合完成。
  (三)加强公路环境整治
  1、对国道两侧20米,省道两侧15米控制范围内的各种违章建筑、残垣断壁,以及乱堆乱放的生活生产物资、废品、垃圾等影响美观和文明形象的设施,依法予以拆除清理。在规定范围内不准再建任何建筑物,禁止占用公路摆摊设点,打场晒粮。
  2、拆迁整合公路两侧经营场所,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规模适中,适当超前”原则规范公路两侧建筑、服务设施。
  服务区建设尽可能选择规模较大、有扩充空间的现有加油站进行改造;对规模较大、有扩充空间的现有加油站靠路一侧规划建设绿化带;在建筑红线控制内、规模不大、外观效果差的加油站全部拆除,并进行绿化。
  以上工作由各县(区、市)政府组织,经济、土地、工商、公安、公路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实施。
  (四)公路过村镇路段治理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解决过村镇路段排水不畅、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乱搭乱建、脏乱差等问题。对公路两侧垃圾和各种堆积物,尤其是过村镇路段的摆设摊点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沿线政府要制定严格的垃圾处理制度,在离公路1公里以外规划村、镇垃圾处理场,并大力增加村镇绿化面积,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
  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市)政府负责监督,当地村、镇负责实施。
  (五)规范整治公路两侧煤场
  公路两则各500米范围内所有非法储煤场全部依法取缔;合法煤场每条线路不得超过2处,并用围墙或者绿化带进行隔离遮挡,进出口道路路面全部硬化,进出煤场车辆必须苫盖,不得超载、抛洒。
  此项工作由沿线政府组织,公安、工商、国土、公路等部门实施。
  (六)整治车辆洒水和公路两侧加水点
  拉运精煤沿路滴水造成路面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各种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对公路两侧加水点要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经营者必须设立不少于100米的硬化引道,污水排放要有专用排水设施,不准对路面边坡造成损坏。
  此项工作由沿线政府组织,公路、交警、工商、土地等部门实施。
  (七)规范煤焦检查专用通道
  煤焦检查站要合理建设规范化检查专用通道,通道必须硬化,长度不得少于100米、距公路15米以外,周边进行绿化美化。不得占用公路进行煤焦车辆检查,防止堵塞交通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市)政府监督,煤焦运销公司组织实施。
  (八)加强公路“三乱”治理
  重点解决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及公路站卡规范化管理。公路站卡全面实行“六公开”(即:公开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设立站卡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工作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期限和监督电话),工作人员做到证件齐全,管理规范。
  三、实施步骤
  干线公路综合治理工作从2007年4月10日开始至6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前)。
  交通、建设、国土、工商、公路、纠风等部门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形成各自具体治理方案,要求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各部门、各县(区、市)政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搞好综合协调。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至6月上旬)。
  除通道绿化工程外,各县(区、市)政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6月中旬至6月底)。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治理成绩突出的县(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王建生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志凌为副组长,市建管委主任孙荣琨、市国土局局长薛俊明、市林业局局长吴林林、市交通局局长张建刚、市公路分局局长李润平、市公安局局长燕和平、市工商局局长王栓成、市交警支队队长尹喜平和各县(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太原市国省道干线公路综合治理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太原公路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润平兼任。
  各县(区、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政府将组织对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在新闻媒体通报检查结果。
  (二)确保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各环节责任人,密切配合,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思想到位、标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落实到位。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本着“纠正违法违章,维护合法利益,确保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实施”原则,提出具体意见,依法处理。要积极宣传公路综合治理的意义和重要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沿途单位和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积极配合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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