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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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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价费〔2007〕79号
【发布日期】 2007-04-23
【实施日期】 2007-04-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汽车技工学校:
  你单位“关于续办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杭汽校[2007]1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培训班培训收费标准每人每期450元,培训时间15天。培训费含场租费、办公费、师资费、报名费,资料费用按实计收。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按有关财政政策办理,不得与培训费合并收取。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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