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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继续保留本市临时粮油帮困措施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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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民救发〔2007〕27号
【发布日期】
2007-04-23
【实施日期】
2007-04-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继续保留本市临时粮油帮困措施的通知
沪民救发〔2007〕27号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粮食局:
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帮困粮油供应卡临时性调整的折算价值,从2007年4月份起,继续按《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对本市帮困粮油供应卡(绿卡)折算价值临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救发[2007]2号)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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