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国土资源局关于2007年度恩施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07〕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国土资源局制定的《2007年度恩施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 2007年度恩施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州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恩施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5年)》和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06年全州地质灾害概况 2006年全州共发生地质灾害43处,其中:巴东8处、恩施8处、建始4处、利川5处、咸丰9处、来凤8处、宣恩1处。其主要类型为滑坡21处,崩塌17处,地面塌陷3处,地裂缝1处,地面沉降1处。灾害共涉及785户1855人,受损房屋117间,损毁耕地165.7亩,直接经济损失464万元。与2005年相比,灾害总数减少了50%。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2007年度重点防范的灾害点及区域 (一)省、州级重点监测点(15处) 1、省级重点监测点(5处) (1)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烈士陵园滑坡; (2)利川市建南镇茶园村一组滑坡; (3)恩施市屯堡乡沐抚办事处滑坡; (4)建始县长梁乡偏岩子山体开裂; (5)宣恩县沙道沟镇沙坪马家凹滑坡; 2、州级重点监测点(10处) (1)恩施市龙凤镇龙马保扎滑坡; (2)恩施市六角亭办事处胜利街摩天岭滑坡; (3)利川市毛坝乡沙坝村八组滑坡; (4)鹤峰县容美镇新庄村滑坡; (5)建始县邺州镇磺厂坪矿区崩塌; (6)宣恩县长潭河乡大卧龙村二组滑坡; (7)来凤县漫水乡下鱼塘沙子坡滑坡; (8)咸丰县朝阳寺库区地裂缝及滑坡; (9)巴东县官渡口镇马鬃山村地面塌陷; (10)巴东县东瀼口镇下垢坪村地裂缝及滑坡。 (二)重点防范区域 1、宜万铁路和沪蓉西高速公路恩施州施工地段; 2、国道、省道、县乡、村组公路新修及改扩建地段; 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区域; 4、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区域; 5、巴东县三峡库区和水布垭库区。 (三)重点防范乡镇(30个) 恩施市(8个):红土乡、城区三办、新塘乡、屯堡乡、沙地乡、芭蕉乡。 巴东县(6个):信陵镇、东瀼口镇、沿渡河镇、官渡口镇、溪丘湾乡、水布垭镇。 鹤峰县(2个):下坪乡、邬阳乡。 建始县(3个):景阳镇、官店镇、长梁乡。 来凤县(2个):翔凤镇、旧司乡。 利川市(3个):建南镇、文斗乡、谋道镇。 咸丰县(3个):甲马池镇、朝阳寺镇、高乐山镇。 宣恩县(3个):万寨乡、珠山镇、椒园乡。 三、地质灾害防范期 根据州气象台2007年度气候趋势预测,州内大部总雨量较常年偏多1成左右,主汛期(6-8月)雨量较集中(较常年偏多约2成左右),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汛期暴雨发生频繁,发生较大范围的洪涝可能性较大。由于我州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仍以汛期(5—9月)为多发季节,5-9月是全州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的重点时期。地质灾害的程度主要取决于暴雨的范围与强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与暴雨中心的迭加区域必将是地质灾害的重灾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如高速公路、铁路、巴东三峡库区、矿山开采、城镇和道路建设对山体边坡开挖处理不当,滑坡体的切脚切腰及弃渣弃土随坡堆放等,若遇有暴雨,必将诱发不同程度的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引起各级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2007年度重点治理项目 根据《恩施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5年)》,按照统筹规划,重点突出,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州实际情况,今年重点对恩施市龙凤镇保扎滑坡、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滑坡、宣恩县万寨乡向家村7组滑坡进行治理。 五、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地质灾害防治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分级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二)各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在汛期来临之前,要根据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出操作性强的防灾应急预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的线路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实到单位和住户;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建立健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群测群防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的稳定;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三)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的管理,规范人类工程活动行为。各县市国土资源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管,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做好前期地质灾害勘查评价,根据客观的地质条件做好工程选址(线)、设计和施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和保护地质环境,避免不当的工程活动破坏地质环境而诱发地质灾害。 (四)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力度,汇同当地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要根据规划划定的高易发区域和确定的年度重点监测点位置,结合强降水分布时空,对有可能发生3级及以上级别的地质灾害时,两家要及时汇商后联合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可能受灾区域的监测预防工作,尽一切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五)各县市要认真实施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多方筹集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及避让搬迁资金,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和矿山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