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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武隆县矿井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确认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经煤管〔2007〕68号
【发布日期】 2007-04-24
【实施日期】 2007-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武隆县矿井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确认的通知


武隆县经济委员会:
  你委按照国家发改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9号)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煤炭企业委托具有生产能力复核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矿井进行生产能力复核。我委会同重庆煤监局组织专家对矿井生产能力复核报告进行审查,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和煤矿安监局审查同意。现将审查的确认结果通知如下:
  一、矿井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的确认
  全县送审25对矿井生产能力复核报告,在送审的25对矿井生产能力复核报告中有3对矿井纳入2007年拟关闭名单中而不予确认。确认矿井22对,确认生产能力65万吨/年,具体祥见附表。
  二、矿井生产能力确认说明
  1.按照国家三部委《关于严格审查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结果遏制超能力生产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6)2659号)要求,凡是矿井保有储量不够、未实施规范的改扩建并经竣工验收而形成的违规能力,一律不予确认。
  2.对于目前已形成的违规能力,对符合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且有资源保障的,补办煤矿改扩建建设相关手续后再确认,纳入正常监管。
  3.对于正在实施技术改造而未竣工的矿井,本次生产能力确认是对现有生产系统能力的确认,待技改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按照其技改设计能力给予确认。
  三、加强矿井生产能力管理的要求
  1.你委按照本次矿井生产能力复核确认结果结合本县企业实际,制订监控措施,加强对矿井生产的管理,防止矿井超核定能力生产。对超能力生产的,要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予以严肃查处。
  2.对于目前已形成的违规能力的矿井,对符合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且有资源保障的,要督促煤炭企业按照煤矿建设程序完善技改、扩建的立项、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等手续并纳入正常监管。
  3.凡未实施规范的技改、扩建和资源整合而形成的违规能力的矿井,其生产能力不得认可。
  4.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要坚持动态性、经常性与真实性相结合,矿井能力不是“一定就不变”,对能力发生变化的矿井,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请有资质的单位做好相应核定工作并上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确认,严禁超能力生产。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  附件:

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统计表
  

序号

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

复核生产能力

武隆县

65

1

沙子沱煤矿

X230123033

和顺镇

12

2

富民有限公司

X230123013

白马镇

5

3

罗英山煤矿

X230123032

黄草乡

5

4

天宝煤矿

X230123012

和顺镇

5

5

桐麻湾煤矿

X230123001

兴顺乡

5

6

兴顺乡陈家沟煤矿

X230123005

兴顺乡

4

7

陈家湾煤矿

X230123036

和顺镇

3

8

双新煤矿一井

X230123008

兴顺乡

3

9

威武煤矿一井

X230123003

兴顺乡

3

10

兴顺顺鑫煤矿

X230123010

兴顺乡

3

11

白云乡红联煤厂

X230123019

白云乡

2

12

茅坪煤矿

X230123031

平桥镇

2

13

青木煤矿

X230123024

和顺镇

2

14

威武煤矿二井

X230123004

兴顺乡

2

15

武隆庆峰煤矿

X230123018

羊角镇

2

16

和顺乡九村煤矿

X230123021

和顺镇

1

17

和顺乡炉窑湾煤矿二井

X230123027

和顺镇

1

18

平桥镇平山煤矿

X230123028

平桥镇

1

19

权兴煤矿

X230123020

鸭江镇

1

20

鸭江镇苦竹园煤矿

X230123014

鸭江镇

1

21

耀德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X230123017

鸭江镇

1

22

竹林湾煤矿

X230123030

平桥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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