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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金山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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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发〔2007〕23号
【发布日期】 2007-04-25
【实施日期】 2007-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金山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黄金山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较短时期内实现新区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明显增长、农村面貌逐步改善、和谐社会建设明显增强,经研究,决定实施黄金山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实施黄金山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是黄石市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决策。
  “中部崛起”明确写入了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标志着中部崛起战略即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有着区位优势的黄石可充分发挥自主优势,激发潜力,利用“中部崛起”战略决策提供的宏观政策平台,实施城市转型战略,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主动参与构建中部地区的交通、信息、电力、水利四大网络体系,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黄石市作为武汉大都市圈东部的支点城市,将发挥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随着武汉城市圈的启动建设,黄石市必将成为武汉临近地区最富活力的城市之一,作为武汉城市圈东部的支点城市,黄石将扮演武汉城市圈副中心的角色。
  (二)实施黄金山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是黄石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黄石市作为一个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多,历史包袱重,面临资源枯竭、设备落后、科技管理水平较低、急需技术改造更新等现实问题,第一产业的产业化、集约化和市场化程度低,综合效益不高;第二产业以资源型产业为主导,依托资源加工的企业占全市企业的43%,高新技术产业未形成规模;第三产业市场体系发育不全,未形成特色、规模,优势不突出。因此,黄石必须逐步摆脱对矿产资源的单一依赖,向深度加工工业及其他先进制造业转移,摆脱过去单一的资源消耗型增长模式,走新型的城市发展道路。
  (三)实施黄金山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是黄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位于黄金山新区的部分农村人口较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水平较低,要求提高生活水平的要求非常迫切。为加快黄金山新区整体开发建设进程和该地区新农村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启动建设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沿黄荆山道路、截洪沟及洪滞留区(钟山水库)修整工程、农民中心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工程,连接金山、王坛两处中心居住区的次干道、支路网工程,中心居住区连接黄石主城区隧道和公路工程。这些重大项目的实施,可加快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四)实施黄金山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是黄金山新区水体环境保护的需要。
  在城市的开发建设进程中,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对水资源将带来一定的污染,自然水体的污染状况会进一步加剧,从而妨碍城市的发展。随着黄金山新区的不断建设与发展,污水排放量不断提高,只有完善本区域内的排水管道收集系统,做到雨、污分流,收集并集中处理污水,才能达到环境保护目标。 因此,加快该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立排水收集系统势在必行。
  二、项目建设的范围和内容
  黄金山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北靠黄荆山,南临大冶湖,包括大冶汪仁镇全境、东岳和罗桥两个街办的部分村组,区域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涉及行政村37个、人口8万余人。该区域内的经济以农业为主,与城区形成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
  黄金山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如下四部分组成:
  (一)沿黄荆山道路、截洪沟及洪滞留区(钟山水库)修整工程。该项目主要将自然涣流山洪改造为有组织的集中排放,便于下游工业用地的完整性。
  (二)金山、王坛两处中心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工程。该项目主要以现有金山、王坛较大村庄为基础,配套建设周边道路、排水、供水、供气及公共生活设施,对村容村貌进行整治,并集中安置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的拆迁户。
  (三)连接金山、王坛两处中心居住区的城市次干道及支路网工程。
  (四)两处中心居住区连接黄石主城区的谈山隧道和隧道连接线工程及连接汪仁镇的大棋路汪仁至四棵段一级公路工程。
  三、项目建设的主体
  鉴于该项目属于黄金山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且符合黄石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发展要求,决定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监督和工程实施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建设资金安排
  该项目建设资金概算为76084万元,由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自筹资金16084万元,不足部分60000万元由该公司按照“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还本付息”的运作模式,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石市分行申请低风险财政垫付性中长期贷款。贷款本息由市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后,由市财政补贴给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专项用于归还农发行贷款本息。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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