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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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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7)137号
【发布日期】 2007-04-27
【实施日期】 2007-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宁政发(2007)1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作用
  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假冒信息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市是全省确定的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首批城市之一。市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筑诚信体系、创新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和谐南京的高度,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将这项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政府推动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电子监控与技术设备相匹配、市内产品与市外产品相呼应、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联动相协调的原则,以国家质检总局首批确定的100种重点产品为突破口,明确目标,分步推进,务求实效。
  总体目标:从现在开始到2009年底,提前一年,力争将全市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工作步骤:电子监管网的推广步骤是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乡镇开始,逐步向全面推进发展,主要经过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覆盖三个阶段。
  (一)重点突破阶段(2007年)
  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产品分布特点,大力推进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和国家质检总局首批确定的100种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2007年底,全市所有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企业入网,80%以上的江苏名牌产品企业入网,60%以上的南京名牌产品企业入网,全市入网企业达到550家以上。
  (二)整体推进阶段(2008年)
  1、建成覆盖主要产品、全市乡村的网络。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根据国家的总体布局,配合中信国检公司完成全市13个区县重点零售连锁店和百货商场以及乡镇、重点村“农家店”、重点农户信息查询终端布设任务。
  2、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电子监管网得到各级政府、企业、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和支持,电话、短信、网络、终端查询量大幅度增加。电子监管网功能有效运行,电子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初步建成市、区县两级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三)全面覆盖阶段(2009年)
  1、电子监管网实现全面覆盖。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城区大商场、重点乡镇和农村均安装上信息查询终端设施,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2、电子监管网功能更加完善。基本完成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建成快捷、准确的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受和处理各种质量投诉举报。
  3、电子监管网在服务经济和促进发展方面效果更加明显。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入网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入网
  (一)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和动员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出口免验产品、著名商标产品、省市名牌产品率先入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二)引导市内重点生产企业入网。优先选择全市食品、化妆品、建材、农资类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中的100种产品,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分批公布的入网产品目录,逐步在社会需求量大、符合标准、保证质量的产品中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目录内的产品,要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争取全部按时入网。对于目录外的产品,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随时组织入网。
  (三)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入网的优惠政策。电子监管记录情况将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出口免验产品、著名商标产品、省市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当年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可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质量奖励。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可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
  (四)严格入网产品监管,合理引导市场消费。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入网产品服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网产品的质量。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处理整改工作。要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商品查验中的优势,定期公布入网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规范商家的进货渠道,引导公众消费。
  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一)各级政府对加强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负总责。市政府将产品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纳入质量兴市活动工作内容,区县政府也要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加强对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扎实加以推进。
  (二)市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质监部门要做好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组织一般生产企业入网,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管理。商贸部门负责编制全市商业企业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协调查询终端安装和管理工作。农林部门负责组织种子、农药、饲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消费环节食品、化妆品电子监管码应用工作,查处消费环节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应用电子监管码的监督管理,引导和督促商业企业经销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商品,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编制全市药品及医疗器械销售企业查询终端配置规划,指导协调安装查询终端工作。供销社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布设规划。烟草专卖部门负责组织烟草生产企业入网工作,监督卷烟应用电子监管码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电子监管网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提高企业入网的积极性。针对生产企业、经销商、消费者等不同群体的需求,要分别设计宣传方案,着重对电子监管网的重要作用、入网程序、信息查询方法等内容进行宣传介绍。新闻媒体要围绕国家质检总局“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的推进,大力宣传监管网的功能作用,引导消费者主动查询,努力营造家喻户晓、积极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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