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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慈山财经学校下放泉州市管理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7]132号
【发布日期】 2007-04-28
【实施日期】 2007-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慈山财经学校下放泉州市管理的批复
闽政文[2007]132号


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要求泉州慈山财经学校管理体制下放的请示》(闽财人(2007)13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委发(2004)1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泉州慈山财经学校管理体制下放,由原省财政厅主管下放为泉州市政府管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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