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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2007年)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7]133号
【发布日期】 2007-04-29
【实施日期】 2007-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2007年)
闽政文[2007]133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晋江市西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泉政文(2007)10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0.3792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0.3792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晋江市及西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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