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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核销韶关市瑶岭钨矿死欠税款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4-30
【实施日期】 2007-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核销韶关市瑶岭钨矿死欠税款的批复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 你局《关于核销瑶岭钨矿死欠税款的请示》(韶国税发(2007)34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9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你市瑶岭钨矿经法院裁定为破产企业,1998年1月至2002年12月所欠增值税税款共1419506.58元(具体见附表),经法定清算程序,已确认无法追缴,省局同意对该企业上述死欠增值税税款予以核销。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  附件:
核销死欠确认通知书

申请税务机关: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大塘税务分局

纳税人名称

瑶岭钨矿

注册类型

国有

税务登记号

440201191529125

地址

韶关市瑶岭

死欠成因

破产

死欠
税金
情况

税? 种

所属期

欠税金额

增值税

1998年01 月

157687.68? 元

增值税

2000年01 月

839752.32? 元

增值税

2001年11 月

39485.32?? 元

增值税

2002年07 月

213019.71? 元

增值税

2002年12 月

169561.55? 元

合? 计

 

1419506.58 元

附报
资料

  1. 关于核销死欠的请示;
  2. 核销死欠确认申请表;
  3.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4. 法院民事裁定书;
  5. 法院注销破产企业税务登记通知书;
  6.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瑶岭钨矿破产终结的审计报告》;
  7. 破产清算组《破产财产清算报告及分配方案报告》;
  8. 税务局债权申请表;
  9. 企业破产当年年度《资产负债表》;

10、? 企业破产当年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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