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2007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7〕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市政府法制办关于《2007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2007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分阶段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制定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建章立制为基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积极研究探索行政管理新体制、新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任务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围绕制度建设基本要求,制定政府立法工作制度。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核、听证、征求意见、公示、修改、废止、评价、论证等程序做出详细规定,提高立法质量。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各项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法制统一,从制度上创优政务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三)从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着手,继续完善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和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便公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查阅。制定出台相关措施。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等有关部门。 (五)制定完善市本级各种预警和应急预案及重点专项预案。成立课题组,研究提出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和公共安全应急综合管理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等有关单位。 (六)制定实施行政许可程序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委等有关部门。 (七)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等有关部门。 (八)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争议、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程序性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和组织。 (九)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做好执法文书和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等案卷归档工作,并定期进行评查。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十)全面清理现行政府规章。规章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所代替的,明令废止;规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 公布失效;规章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予以修改。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十一)以复议为民、畅通渠道为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研究制定有效预防和调解行政纠纷政策,做好层级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十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同一执法检查事项不得多级重复检查和处罚;推行联合检查制度,不同部门对同一企业的多项检查合并进行,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检查次数,杜绝乱检查、乱评比、乱摊派、乱罚款、乱培训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十三)成立课题组,开展以下课研究: 1、研究我市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层原因,学习其他省市先进经验,提出对策。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法制研究所。 2、研究解决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政府部门之间职能衔接及效率低下等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法制研究所、市编办。 3、研究科学划分和规范政府各部门职能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对政府各部门职能争议问题的协调。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4、研究构建我市促进绿色转型法治环境,创新发展模式,推进绿色转型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出台《太原市促进绿色转型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5、研究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新方式,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委。 6、研究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制和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房地局、市国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广电局。 (十四)加强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切实解决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紧张问题,为开展法制工作创造〖HJ*6/8〗必要的条件。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组织实施 (一)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组,负责推进本级政府、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行政一把手为本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2007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措施不力的追究责任。 (二)市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和本工作计划要求,于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各项制度建设工作,将情况报告领导组办公室。 (三)负责制定有关政策的责任部门要于2007年10月30日前完成草案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并报告领导组办公室。 (四)负责课题研究的责任部门,要2007年11月30日前完成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报告及具体措施报领导组办公室。经领导组研究列入2008年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