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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奖励举报无路权机动车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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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5-12
【实施日期】 2007-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奖励举报无路权机动车辆办法
 
 
  为深入开展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工作,积极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六种”无路权机动车辆,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办公室决定对举报无路权机动车辆的人员进行奖励。
  一、举报受理。举报人发现疑似无路权机动车辆可拨打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举报电话84299110。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负责记录被举报车辆的车号、车型、颜色、停放位置、经常出没的行驶路线等有关信息。
  二、奖励金额。被举报扣留的车辆,经核实确定是无路权机动车辆的,举报人应受到奖励。举报非法营运的无路权机动车辆,查实后,奖励举报人现金1000元;举报其他无路权机动车辆,查实后,奖励举报人现金300元。
  三、兑现奖励。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个人资料,受理举报的单位要给举报人设定编号。公布奖励举报人名单时,只公布编号,不得公布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办公室确定集中奖励的时间,并通知举报人,举报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哈尔滨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办公室
200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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