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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谨防不法人员假冒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名义行骗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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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云教发电〔2007〕15号
【发布日期】 2007-05-15
【实施日期】 2007-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谨防不法人员假冒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名义行骗的紧急通知


  最近,我厅多次接到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反映,一些不法人员假冒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名义,向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推销电脑、书籍、邮票、礼品、纪念品、办公用品等,甚至以先预付项目配套资金为名进行诈骗。
  在此,我厅再次重申,省教育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从来不搞推销活动,也不会以个人名义电话通知先预付项目配套资金,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今后,若遇到类似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办公室联系查证核实,弄清事情真相,一经确认涉嫌诈骗,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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