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政府200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牵头责任单位要主动与相关责任单位协调沟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支持,共同完成承担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综合协调、情况交流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于2007年12月20日前将各自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送市政府法制办。年终,市政府将对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
2007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政府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市政府200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25项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政策措施制定。重点做好节能、清洁生产、农民工医疗工伤保险、残疾人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物业服务收费、医用三源强制检定、文化产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制定。改进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方法,扩大公众参与程度。积极探索制度成本效益分析。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二、全面清理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三、做好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能和权限,加强对政府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积极稳妥地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市编办、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四、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积极稳妥地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办理) 五、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 六、培育和发展行业组织与中介机构,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与规范。(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经委、市农委、市编办办理) 七、研究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集体劳动合同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各类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推进高危行业职工、农民工、非公经济单位和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全面实施生育保险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办法。(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办理) 八、按照《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市财政局办理) 九、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众获取、查阅政府信息。规范权力运行,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标准、程序、期限等内容。(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信息办、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十、贯彻实施《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继续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辖三县全面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办理) 十一、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梳理的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市人事局办理) 十二、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巩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领域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建立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制度。(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十三、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水平。(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十四、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积极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市信访局、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十五、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配套制度,做好信访听证和信访事项复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市信访局办理) 十六、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的执行力度。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办法。(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政府各部门办理) 十七、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7)27号)和全国行政复议座谈会精神,规范市、县、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素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市编办办理) 十八、切实履行专门监督机关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并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办理) 十九、落实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和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二十、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研讨会等方式,丰富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二十一、加强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等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公务员年度学习培训不少于40学时。未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或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二十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二十三、着力推进基层依法行政。认真分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研究提出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办理) 二十四、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完善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二十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以及法律顾问组的咨询、顾问和参谋作用。(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