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苏增添 省政府副省长 召 集 人:庄稼汉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承佳 省环保局局长 成 员:余 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渡南 省经贸委副主任 丛 林 省科技厅副厅长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魏克良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翁玉耀 省建设厅副厅长 陈培健 省交通厅总工程师 吴章云 省水利厅副厅长 叶恩发 省农业厅副厅长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黄家铭 省林业厅副厅长 郑更新 省环保局副局长 丛 澜 省环保局副局长 时小雨 福州市政府副市长 裴金佳 厦门市政府副市长 刘文标 漳州市政府副市长 林伯前 泉州市政府副市长 洪明德 三明市政府副市长 林钟乐 南平市政府副市长 黄福清 龙岩市政府副市长 陈应辉 宁德市政府副巡视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承佳局长兼任,郑更新副局长、丛澜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具体负责九龙江、闽江流域的综合整治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牵头制定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整治计划,确定重点整治项目,并提请省政府批准实施。 (二)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市、县(区)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牵头制定闽江、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投向,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查。 (四)牵头协调事关全局或跨设区市的流域整治综合性问题。 (五)根据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流域整治工作的重大事项。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