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是我市二十三项民生工程之一。为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实施工作,经2007年4月15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芜湖市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芜湖市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意见 为丰富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营造繁荣、文明、和谐的城市文化氛围,根据《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二十三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芜湖建设的意见》(芜市发(200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文化中心建设、举办文化艺术节、文化下乡进社区为载体,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合本地特点的技术手段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强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公益性文化事业为主体、社会各方面力量和群众自办文化为补充的文化建设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1.加快文化中心建设。将原丽光电子管厂整体改建成文化中心。该中心集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为一体,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工程改造和设备购置,当年建成投入使用。文化中心建设涉及的原电子管厂职工改制、债务清偿、产权置换、租赁户搬迁、工程改造、文化中心设施设备采购和搬迁工作,分别由镜湖区政府、市建投公司、文化委、财政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2.举办文化艺术节和文化下乡进社区活动。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赞助、媒体参与的方式继续举办文化艺术节。开展文化下乡进社区活动,每年向镇(街道)、村(社区)送演出100场(市艺术剧院送演出80场、各县区完成20场),免费放映科教电影300场(三县完成240场、大众电影院完成60场)。此项活动2007年覆盖全市所有镇和街道及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并不断向边远农村及社区延伸。市财政2007年安排经费67万元。 3.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进一步巩固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成果,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丰富服务“三农”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到2010年底,全市228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其中芜湖县36个村、繁昌县30个村、南陵县67个村、三山区43个村、鸠江区37个村、弋江区15个村)全面实现通广播电视的目标。保证新建的20户以上“村村通”的农民群众能够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和本省节目在内的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电视节目,保证无线覆盖地区农民群众能够无偿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第一套广播、中央第一、七套电视和本省第一套广播电视节目在内的4套广播节目和4套电视节目。2007年各县区要按照“十一五”任务总量的30%规划建设任务,经费由各县区解决,市广电总台负责检查验收。在资金安排方面,根据省局核准的芜湖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共需安排建设资金350万元,其中,芜湖县42万元;繁昌县68.46万元;南陵县120万元;三山区57.38万元;鸠江区43.96万元;弋江区18.2万元。在技术手段上,各县区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合本地特点的技术手段实现“村村通”,距离城镇较近、有条件的农村优先采取有线光缆联网方式进行建设,边远、居住分散地区采取共用卫星接收(俗称“村锅”“村网”)方式进行建设,并积极探索采用数字无线发射等先进技术方式加强覆盖的可行性。 三、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以县区政府为责任单位,负责协调有关配合部门,落实建设资金。市广播电视总台为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各县广电局和市网络公司制定技术方案并督促各县区进行工程实施。要充分认识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加紧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 2.建立工作通报和协调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情况通报、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实施文化中心建设、举办文化艺术节和文化下乡进社区的各责任单位每月应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市文化委。各县区对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提供相关支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合理高效使用文化惠民工程资金,确保文化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发挥资金的最大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