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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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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丽政办发〔2007〕74号
【发布日期】 2007-05-18
【实施日期】 2007-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1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通过建立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全面推进“五费合征”工作,提高企业参保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全年的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目

单位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 

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新增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培养高

技能人才

其中:新技师

全  市

14000

4000

27000

8000

70000

2700

540

市  直

1700

500

6000

1600

11000

2700

540

莲都区

1300

600

2400

800

6300

龙泉市

1800

500

3300

1280

9000

青田县

1750

400

3300

800

9000

缙云县

1700

450

3000

800

9000

云和县

900

200

1500

480

4500

景宁县

900

250

1500

480

4500

遂昌县

1850

550

2700

640

7200

松阳县

1200

450

1800

640

5000

庆元县

900

100

1500

480

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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