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杭州市文广新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一)》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文广新政〔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12-19
【实施日期】 2007-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文广新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一)》的通知

本局有关处室、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各区县(市)文广新(社会发展)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一)》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一)
\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杭州市人民市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要求,按照本局《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制订《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一)》(后简称《标准》)。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