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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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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保市政(2007)2号
【发布日期】 2007-05-22
【实施日期】 2007-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这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朝着建设“京南近海强市名城”宏伟目标阔步前进,各级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根据国务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意见》(冀政(2007)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规范行政权力
  1、继续推进政企分开。要将抓经济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及部门都不得包办企业投资决策、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招商引资,要由包办代替转变到鼓励引导、协调服务和提供支持上来。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战略性重组,推进国有产权依法规范有序转让,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2007年是“国企改革攻坚年”,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快优势企业战略重组和亏困企业全面退出步伐。抓好列入计划的45户企业的破产重组。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列入国家规划的市属22户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完成市、区属164户企业的改革改制。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加强对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管理。对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统筹运作,探索资源转化为资产、资产转化为资本、资本转化为资金投入的有效途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对由各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能的国有企业,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督促企业实现保值增值。通过组织落实企业家早餐会制度、企业家“信息直通车”等多种形式的政企对接活动,积极创建信息交流平台,使企业家能够直接和市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随时了 解政策,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依照法律法规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行政许可项目。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坚决杜绝各种变相审批行为。2007年,要对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全面审查,对拟保留项目向社会公布。根据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削减情况,及时调整部门职能和编制。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规范办事流程,大力推行一次告知、限期办结制,推进政务提速。抓好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应进未进的必须进厅,制定防范行政服务中心“只挂号不看病”、“体外循环”等问题的具体措施,将公安(车辆牌照)、建设(工程招投标)、房管(房产交易)等部门相关服务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打造我市便民利企的通道。
  3、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市场监管,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和矿业生产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定期开展整顿规范市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建立并落实好区域经济交流协调机制,重点围绕区片发展方向和重点、要素资源的跨县(市、区)流动、产业的跨县(市、区)分布、对内对外的协调开放合作、区片内各县(市、区)发展政策的协调,以及县(市、区)间在要素流动、生产力布局等方面补偿机制等问题进行有益探索。
  加强公共服务。按照公共财政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更加注重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完善社会管理。进一步制定、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提高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社会团体桥梁纽带作用,逐步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民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4、规范政府部门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对行政部门现有职权和部门、岗位职责进行全面清理界定,无合法依据的予以废止,职责不清的依法予以明确,符合法规要求的及时备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思路,针对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影响工作效能的问题,理顺部门关系。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制度,涉及多个部门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主办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任务;协作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不得敷衍应付,推诿扯皮。
  5、推进市、县、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借鉴省“扩权强县”办法,争取省支持,积极探索对县(市、区)“放权、让利、松绑”改革。坚持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界定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成立市、县、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课题研究组和协调领导小组,重点研究保定市市县(区)管理体制综合改革与创新等调研课题。
  6、加强政府投资和财政管理。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和《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四个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7、建立健全决策程序。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确定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处置国有资产等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咨询论证、群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执行反馈、责任追究等程序。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事项,要引入国际、国内权威机构参与论证和评估。凡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凡是认识和意见存在分歧的事项,要提供两种以上解决方案。
  8、坚持集体学习和调查研究制度。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定期有针对性地加强现代经济、法律、科技、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专题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养。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症结性问题,组织联合调研攻关。各级政府及部门都要抓住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抓住主要矛盾,形成正确决策。
  9、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市长短信平台等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就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完善决策内容,防止决策偏差。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采纳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0、建立健全政府系统各项制度。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若干工作制度(试行)》(保市政(2006)1号)和《关于加强政府效能建设若干工作制度(试行)的补充通知》(保市府(2007)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各种制度,严格工作不落实责任记录备案制度,严格会议出勤记录制度。加强应急管理,严格大事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包括各类重大事故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杜绝瞒报、迟报、漏报、误报。严格会议审批制度,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次数比上年减少20%;认真落实5月份无会月制度。严格规范文件审批程序,文件制发数量比上年减少20%。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联系人制度,领导批示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方案》月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11、建立健全工作落实制度。在政府系统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重点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实行年初建账、明账,年终查账、对账,年底算账、报账的办法,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健全制度,把落实事项分解到部门,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突出危机导向和监督评价,把明责、履责、问责和奖惩紧密结合,失责必究。
 
三、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12、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各项方针政策,维护上级权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制度,对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做出安排,细化目标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积极推进落实。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或报告。监察、督查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做出严肃处理。
  13、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工作,及时清理、修订或废止与上位法相抵触或时过境迁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市政府规范文件不出现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的文件,未按规定进行法律审核不得提交审议,未经备案不得公布,未经公布不得实施。组织专门力量,依据法律法规,界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加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纳入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4、推行绩效评估和问责制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把群众公认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根本原则,按照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有效性的要求,由市人事局牵头,市监察局和市发改委参加,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标准。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与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奖励惩戒有机结合起来。尽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对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执行不力、疏于管理等行为进行问责,强化“买单制”,努力建设责任政府。各级各部门每年都要明确若干项重点工作和为群众所办实事、好事,年初公示,年终兑现。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向社会说明情况。继续下大力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不准拖压公文运转,不准敷衍了事办理公务,不准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重大问题,不准违反程序或超越时限审批事项。
  15、开展“数字政绩”打假行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求真务实的要求落实到各工作环节,落实到每名公务员身上。牢固树立务实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力戒浮躁情绪,防止急功近利,以对人民、对事业、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坚决反对“数字政绩”,“严厉追查造假之事,处理做秀之人”。制定《“数字政绩”打假行动方案》并实施,年底对所有县(市、区)进行核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四、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16、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逐步建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有效机制,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政府决策会议,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办结情况月报制度,对来信来访、政府网站、市长短信平台、市长专线反映的问题限期办结,每月向市政府报告1次。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除涉密事项外,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权力清单”、政务运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逐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加快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热、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公开办事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推进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17、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突出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个重点领域以及银行贷款、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监、环保九个方面的治理工作,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的商业贿赂案件。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2007年对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18、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制度。继续落实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和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制度。对具体掌控和行使行政许可权、执法权、人事权、财权、物权的岗位和人员建立专项监督制度。探索在行政事业单位和重点国有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和定期交流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和离任审计制度。
  19、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监督制度,探索创新有效监督形式,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加强审计、监察专门监督,重点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国有企业以及税收征管等进行审计监督。积极整合行政监督源,逐步建立由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牵头,审计、人事、财政、政府法制等部门参加的行政监督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完善民主评议工作机制,充实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法,提高评议效果。
  20、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和调查研究之风。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继续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加大公务员队伍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公务员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制度,努力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加强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确保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勤勉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规范职务消费,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严格控制公务消费,下大力气解决会风文风问题,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表彰活动。坚决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规模、占地面积、装修及设备标准、项目工程造价和资金来源。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政府“一把手”要负总责,主管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加快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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