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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对长乐市航城协兴加油站等4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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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经贸市场〔2007〕343号
【发布日期】 2007-05-23
【实施日期】 2007-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经贸委对长乐市航城协兴加油站等4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长乐市航城协兴加油站等4个单位: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原址扩建长乐市航城协兴加油站、福州兴宏发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原福州鳌峰宏发石油店),新建福建省长乐市中海石化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宁德中友石化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仓储设施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
 
福建省经贸委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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