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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闻投资管理中心南京印务中心2006年度上缴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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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7]210号
【发布日期】 2007-05-26
【实施日期】 2007-05-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闻投资管理中心南京印务中心2006年度上缴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闻投资管理中心提取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问题的函》(京地税企[2007]169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同意中闻投资管理中心南京印务中心在经批准的69万元的限额内按不超过其销售(营业)收入1.24%的比例上缴总机构管理费,并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上缴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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