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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华安县浙溪水电厂更名后上网电价结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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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商〔2007〕220号
【发布日期】 2007-05-29
【实施日期】 2007-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华安县浙溪水电厂更名后上网电价结算的通知
闽价商〔2007〕220号


漳州市物价局:
  华安县浙溪水电厂现更名为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更名后其上网电价仍暂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和核定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等问题的通知》(闽价[2003]商310号)执行。
 
2007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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