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5-30
【实施日期】 2007-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从2007年5月30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