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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岩白沙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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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商〔2007〕223号
【发布日期】 2007-06-01
【实施日期】 2007-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岩白沙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闽价商〔2007〕223号


 
龙岩市物价局:
  经研究,现核定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岩白沙水电站投资未决算前含税临时上网电价为0.379元/千瓦时(17%增值税),自该水电站电量上省网之日起执行。
 
200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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