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川商规[2007]55号 各市(州)商务局:省级有关企业: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的通知》(川办函[2007]125号)转发给你们。为圆满完成此次调查任务,达到预期结果,希望你们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问卷质量和回收。根据商务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选择被调查企业时,要选择能反映本市州总体情况,具有代表性的内外贸、外资、外经企业。 二、本次活动由政府组织。要说服被调查企业敢于说真话,说实话,客观反映事实,对结果绝对保密,企业不要有任何顾虑。调查表中内容涵盖不足的,企业可另用文字表达,各市州商务局也可就自身了解的情况提出相关的想法和意见。 三、此次调查问卷已于6月1日寄给你们。为保证问卷反馈足额,各市州可扩大被调查企业名额,问卷不足的请自行在四川省商务厅公众网上下载《四川省企业评银行问卷调查表》。 四、问卷回收时间。6月25日以前寄达省商务厅规划财务处。活动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拨打电话83232363,联系人卢漪。 二00七年六月一日 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有利于银行和企业之间搭建合作平台,改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银行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四川经济发展,省政府同意在今年上半年开展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乔仁毅任组长,省经委王建明副主任、省财办钱锋主任、省国资委王彬副主任、省商务厅崔兆全副厅长、省建设厅谭新亚副厅长、省交通厅杨占昌副厅长、省粮食局黎明副局长、省中小企业局李小康副局长、人行成都分行李永和副行长、四川银监局程挫副局长、省工商联高鲁炎副会长、省银行业协会白树屏会长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四川银监后,由四川银监局、省经委、省财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该项工作的具体事务由四川省银行业协会承办。 二、评议对象和参加评议的企业。评议对象为在川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评议的为全省有代表性的工业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800家(按大中小比例、类别进行分类)。 三、有关开展评议的时间步骤、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议的组织等事项按《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方案》进行。 四、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在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协调小组的组织下,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积极认真开展好此次活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四川省企此评银行活动方案 一、开展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的目的通过组织四川省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对全川各家银行进行评议,旨在进一步加强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联系沟通,增强相互了解,改善合作关系,促进银行业提高服务水平,实现银企双赢,更好地为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时间和步骤 开展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时间定为2007年5月至2007年6月。 (一)2007年4月由省经委、省财办,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粮食局、省中小企业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省工商联、省银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审定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部署开展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 (二)2007年5月组织四川省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对全川银行机构进行评议。 (三)2007年6月召开银行机构和部分企业座谈会,反馈评议意见。 (四)2007年6月底召开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总结大会,对行风好、服务优良的银行进行通报,督促工作不到位的银行机构进行整改,对今后工作提出要求。 (五)2007年6月由四川银监局牵头,省经委、省财办、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粮食局、省中小企业局、人行成都分行等单位共同起草《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银企合作的意见》,下发各银行和企业。 三、评议对象和参加评议的企业范围 (一)评议对象为在川的各家银行机构。其中,政策性银行3家,国有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地方性银行若干家,农村信用社等。(详见附件2评议银行名单)。 (二)参加评议的企业:为全省有代表性的工业及商贸流通企 业800家(按大中小比例、类别进行分类)。(详见附件3各部门参加评议企业数量)。 四、评议内容 (一)对银行的服务水平、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否满意,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 (二)银行是否满足企业的正常贷款需求,存在的问题和改进银行贷款服务的建议。 (三)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各项金融法规,坚持合法合规经营的情况。 (四)按照各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办理业务的情况。 (五)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供多功能、多品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的情况。 (六)银行信誉度、社会形象和社会认知度的情况。 (七)银行员工的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的情况。 (八)金融产品的开发是否根据经济发展和企业的需要,这些产品能否体现其适用性和先进性。 (九)能否按照账户管理要求,合规、快捷办理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业务,是否对账户的使用进行管理。能否按照结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合规、快捷地办理各项结算业务,不存在压票、压单和延期支付。 (十)在办理存贷款业务时,是否存在高息揽储或者变相高息揽储;在办理贷款时,银行(城乡信用社除外)贷款利率是否低于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下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是否低于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下限或者超过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上限。贷款时有无人情贷款,是否坚持贷款"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十一)在开办银行中间业务(如代收代付等业务)时,是否应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是否在范围之内。 (十二)使用银行卡和ATM机(自动取款机)是否方便快捷,使用中存在哪些问题。 (十三)银行开办的各项理财业务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十四)在办理结售汇等外汇业务时,银行是否遵守外汇管理制度,是否方便快捷,应改进哪些方面的工作。 (十五)在办理银行商业票据和票据贴现业务时,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贴现利率是否存在低于国家规定的下限的现象,办理时是否合规方便。 (十六)银行代理证券和保险业务的情况。 (十七)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是否和谐,对企业服务的主动性如何,能否主动给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评议方法 评议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问卷调查表由四川省银行业协会设计,经四川银监局审核后报送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协调小组讨论审定后发放。 六、活动的组织 此项活动在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协调小组的组织下进行。由四川银监局牵头,省经委、省财办、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建设 厅、省交通厅、省粮食局、省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工 商联、省银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配合进行。 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四川银监局,四 川省银行业协会承办具体事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二 段35号中银大厦23楼;联系电话:028-86402146、86402143。 附件2:评议银行名单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 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交通银行成都分行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 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 成都市商业银行 各市州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附件3:各部门参加评议企业数量 省级有关部门分别推荐全省有代表性的工业及商贸流通企业800家,参加"企业评银行"活动。各部门推荐企业分配数量如下: 省经委200家,省商务厅200家,省建设厅100家,省交通厅50家,省粮食局50家,省中小企业局100家,省工商联100家。 以上名单请于2007年5月22日前直接提交省银行业协会。 附件4 :致厂长、经理的一封信 尊敬的厂长、经理: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联系沟通,增进相互了解,改善合作关系,提高银行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的通知》,我们特制作了调查问卷。请您们根据本企业相关人员接触银行的经历和对银行的了解情况填写木问卷,并务必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问卷返回到发送单位。该调研结果仅用于为四川省银行机构经营管理决策和行业评价提供参考依据,我们将为您保密。 谢谢您的合作! 四川省企业评银行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