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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国有资产调整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2007〕43号
【发布日期】 2007-06-01
【实施日期】 2007-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国有资产调整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国有资产调整与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六月一日
 

武汉市国有资产调整与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继续向前深入推进,实现市委、市人民政府既定战略目标的重要机遇期。按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是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取得新成绩的5年。5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一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一手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都迈上了新台阶。
  (一)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五”期间,一批中小国有企业民营化,全市1909户中小型国有企业改制基本完成;一批大中型国有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据统计,1999年底,我市共有国有企业2276户,在册职工59.6万人,截至2005年底为止,已完成改制的国有企业有2065户,改制完成率达95.6%,33.9万名在册职工转换了身份。全市共支付各类改制成本71.3亿元,2065户改制企业改制时在岗职工16.17万人,占在册职工总数的47.7%。
  (二)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截至2005年底为止,全市国有资产在一般竞争性行业比重为14.24%,比2000年下降16.9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国有资产产业布局明显改善,在科技先导、优势产业和基础产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04年我市在高科技、交通、基础建设等重要领域的国有资产达114.36亿元,占全市市属国有资产的51.29%。
  (三)营运机构重组改造稳步推进。“十五”期间,完成了原市机电、轻纺化、物产等五大控股公司和市建材、包装、有色等五大工业公司的改制重组,进一步弱化其主管局色彩,强化了国有资本营运功能;推进同行业优势国有资产的合并重组,先后组建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和武汉经济发展投资公司,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积极探索控股公司整体多元化改造的有效途径,2005年,武汉港口集团与上海港务集团整体合资,实现了控股公司多元化改造和国有资本功能整合提升的同步运行。
  (四)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日臻完善。“十五”期间,进一步强化了国有资产监督和考核激励机制。向全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委派了财务总监,向重点企业派驻了外部董事,修订了《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探索了对营运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激励的新机制,出台了《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暂行办法》,增强了出资人对经营者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出资人权益,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预算管理权限得到进一步落实,收益收缴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2005年底为止,市属及区属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381.79亿元,其中:市属国有、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资产总额为1325.44亿元;区属国有、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资产总额为56.35亿元。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428户,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为245.5亿元。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与民营资本、外来资本的相互融合和发展中,合理把握国有资本定位,合理配置各种资源,集中打造具有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的营运机构和企业集团。国有资本在体现政府产业政策方面要起到示范作用,在提升城市功能和城市形象方面要起到主导作用,在发展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方面要起到调控作用,在高科技领域方面要起到先期引导作用,充分释放国有资本潜能,促进我市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国有经济产业布局要与我市总体产业规划相适应。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盘安排国有资本的“进”与“退”,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是国有经济产业布局要与全市城市规划和功能分区相结合。要按照产业链的要求,合理布局国有资本,提高产业链各个环节国有资本的流转效率,要紧紧围绕旧城区改造、都市工业园区建设、远城区城市功能提升等工作,精心谋划企业搬迁改造和国有资本投入工作,实现国有资本空间布局和城市规划的有效对接。
  三是国有资产产业规划要兼顾增量投入与存量调整。在加大国有增量资本投入的同时,以存量调整为主,加速存量资产的盘活,使存量资产有计划有步聚地实现转移。
  四是国有资产发展要努力实现政府、企业和市场相统一。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基础,正确发挥政府在经济布局中的指导、规范、协调、服务作用,促进调整主体和调整方式的转变。要坚持用项目落实规划,用政策和资金支撑和保障项目发展。
  三、“十一五”期间国有资产调整和发展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优化结构,整合资源,继续增强交通、流通优势,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中力量打造具有武汉区位优势的营运机构和产业集团。在继续深化改革,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建立起科学完备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具体目标如下:
  (一)发展目标:国有资产总量稳步增长。“十一五”期间,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年均增长保持在12%左右,到2010年达到450亿元左右。全市国有经济贡献的GDP占全社会GDP比重保持在25%左右,国有资产收益每年保持在10亿元左右,力争逐年增长。
  (二)布局结构调整目标:加快推进国有资本从传统产业、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集聚,到2010年,80%左右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基础建设领域,80%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分布在全市大型、特大型营运机构和产业集团。
  (三)改革目标:“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进程,到2010年,工业领域国有企业改制面达到100%,非工业领域80%的国有企业完成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造。
  (四)营运机构重组目标:“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营运机构、控股公司和产业集团的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到2010年,全市形成5—7家大型、特大型营运机构、控股公司和产业集团。重点扶持2—3家成为具有较强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年收入200亿元、拥有较强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能力的大企业集团。
  (五)国资监管体系目标:“十一五”期间,以落实出资人职能为核心,全面建立健全出资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实施分类考核,严格奖惩;建立重大投资决策审议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委派的外部董事要占到董事会的一半以上。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制发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四、“十一五”期间国有资产调整和发展的主要布局
  按照全市国有资产调整和发展规划目标的总体要求,对全市存量国有资产产业布局进行全方位调整,有序收缩,重点扩张。国有资本从纺织、建筑施工、旅游餐饮、传统内外贸领域全面退出或保留参股地位,同时以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为依托,全力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较好市场前景、较强配套功能的优势项目,为“十一五”期间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国有优势营运机构和企业集团创造有利条件。
  据初步测算,“十一五”期间,国资系统出资企业重大及一般投资项目共178个,投资总额1443.96亿元,其中重大投资项目82个,投资总额984亿元。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139.86亿元、存量资产变现99.2亿元、财政性资金156.95亿元、国内贷款507.81亿元、利用外资32亿元、其他融资(包括世行贷款和政策性贷款)508.14亿元。这些项目将重点集中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基础建设三大领域。
  (一)先进制造业领域:“十一五”期间,以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动力公司(集团)、葛化等“武字头”企业为依托,实现企业改革、搬迁改造和产业层次提升同步运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上述行业企业的存量国有资产进行整合重组,引进一批有实力、做实业的战略投资者,把引进资本与引进机制、技术、市场结合起来,达到增强活力、转变机制、做大产业的目的。二是科学设计企业搬迁方案,将其搬迁改造和城市规划、城市功能分区定位有机结合,在企业搬迁改造的同时,实现远城区功能定位的快速升级。三是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四是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为传统产业改造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持的同时,进一步拓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空间。
  1.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将利用国家大力发展核电的政策机遇,结合企业搬迁改造,积极进入民用核电产品领域,重点实施民用核电堆内构建产业化、大型碱回收锅炉技术改造、600MW级及以上超临界电站锅炉、秸秆焚烧发电4个项目,预计到“十一五”期末,实现销售收入35亿元,实现利润7000万元。
  2.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将利用搬迁改造契机,进一步强化数控机床主导地位,重点实施数控机床基地、企业信息化、盾构掘进机三大项目,预计总投资23.66亿元,年产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6亿元,新增利税3.6亿元。到“十一五”期末,将其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现代化数控重型、超重型机床研发制造基地和华中地区国际化加工协作基地,国家级数控重型、超重型机床技术研发中心。
  3.长江动力公司(集团)将在主辅分离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产业定位和技术创新的快速升级。抓紧实施20万千瓦热电机组二期改造和企业信息化建设,总投资2.4亿元,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4.2亿元,新增利税1.1亿元。
  4.葛化集团将通过延伸产业链,改扩建一批重大项目,烧碱年产能力将达到20万吨、PVC年产能力达到16万吨、氯苯及精细化工衍生物产品年产能力达到9万吨,最终形成资产规模达20亿元、销售收入27亿元、利税4.2亿元的特大型企业。
  5.武汉高科集团作为国有资本在中国·武汉光谷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计划中的产业投资引导者和实施主体,重点发展光存储、汽车电子、数字电视、化合物半导体和激光产业,努力营造光电子信息产业链,使之成为结构合理的新兴产业群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提高产业竞争力,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体系。“十一五”期间将新增投资20亿元,力争2010年其所属参(控)股企业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00亿元,光电子信息产业规模达到190亿元。
  (二)现代服务业领域:“十一五”期间,国有资本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以传统物流为基础,大力重组现有物流资源,强化投资力度,创新管理手段,打造现代物流业龙头企业。
  1.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立足我市区位优势,做好交通水运文章。以市场为导向,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逐步在我市建成系统化、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的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国有资本重点投向港口型园区及其配套工程建设、城市物流出口通道建设等方面,多渠道引进资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1)充分发挥我市“黄金水道”优势,规划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发挥武汉港务集团在港口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结合我市产业空间规划布局,全面提升现有新老港区运输功能,“十一五”期间实施港口重点建设项目8项,预计总投资为14.33亿元。经过3—5年的建设,基本形成以外贸集装箱为主的汉阳港区、以旅游客运为主的汉口港区、为阳逻经济开发区集装箱物流和保税物流配套服务的阳逻新港区、以汽车滚装为主的沌口港区、以化工运输为主的左岭港区,使我市真正成为多功能、综合性、开放性的现代化枢纽港。
  (2)以增强城际和城市圈内货运能力、建设交通综合枢纽为重点,积极打造与我市区位优势相配套的综合物流大通道。“十一五”期间,完成7条高速出口路和重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之间通道的建设,打通城际和武汉城市圈物流瓶颈,将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在运输上融为一体,进一步提高物流效率;新增货运车辆1200台,规划建设货运基地4座,到“十一五”期末实现货运车辆1378台的规模,为形成完善的交通运输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2.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推进传统物流企业通过合并、参股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重组,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运输、分装等设施,建设功能完备的现代化、专业化商品配送中心,形成规模效应;改造传统仓储企业,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迁至物流园区,盘活资源,实现仓储业的升级换代;鼓励制造型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部分的物流功能,交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运作,形成产业链,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和效益。“十一五”期间,力争建设4—6个大型物流配送中心,预计总投资12亿元。
  3.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加强物流新技术的应用。积极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加快物流电子数据交换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引导物流重点企业和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制定、完善企业内部分类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计量、货物分类、物流设备设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等,推进集装箱运输技术和多式联运方式在企业中的使用;加快推进企业物流的单元装载化,推行以托盘化为核心的单元装载方式,引进和采用单元装载化物流机械。
  (三)城市建设领域:基础设施是国有资本投入的重中之重,必须把体现国有资本功能与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城市营运效率紧密结合起来,以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建设为契机,在建设中实现国有资本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国有资本向基础建设领域积聚的目标。
  1.城市建设投资总公司将承担过江隧道、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及城市污水处理等重大项目18个,总投资860亿元。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在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道路网络、轨道交通网络和给排水处理体系。
  2.以武汉地产集团为主体,积极拓展房地产开发功能,搞好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企业价值,切实实现房地产开发效益的持续稳定增长。同时赋予武汉地产集团公益性项目建设职能,承担社会责任,实现房产开发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十一五”期间,将实施琴台大剧院、后湖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项目8个,预计投资155亿元。到“十一五”期末,武汉地产集团实现年销售收入35亿元,年创利能力超过5亿元,继续保持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领先优势。
  3.以市汉口机场迁建公司为主体,抓住王家墩商务区建设机遇,围绕搞好城市功能性、公益性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增加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使其成为王家墩商务区建设的主力军。“十一五”期间,市汉口机场迁建公司将投资约200亿元,主要用于王家墩商务区征地拆迁、道路及排水管网的建设。
  4.深入贯彻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绿色公交,优化公交布局,完善公交网络,提升公交信息化水平。“十一五”期间,新建公交保养场5座,新建和改扩建大中型公交枢纽站40座,首末站及停车场47座,形成与武汉特大型城市相匹配的公交运输体系
  五、保障措施
  要实现“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目标,必须锐意改革,克难攻坚,全力推动国企改革进程;必须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必须深化国有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资金渠道,为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全力推进国企改革
  “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加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力度,按照“三轮并驱”的改革思路,全力推进国企改革。到“十一五”期末,工业领域国企改革全面到位,非工业领域国企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非经营性领域国企改革全力推进。一是结合都市工业园区建设,突出抓好困难国企改制工作,盘活园区内存量资产,实现产业转型;二是总结香港中华煤气与武汉天燃气公司合资经验,全力推动燃气、管网、道桥等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国企改制进程,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积极探索非工业领域国企改制的有效形式;三是在全面摸清非经营性资产家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在改制分离的基础上,适时组建专业性非经营性资产控股公司,实现非经营性领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以国有营运机构和企业集团为重点,加强其内部的科学管理与决策,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真正落实国资委、董事会、经理层3个主体的人事决策权和人事选择权,研究制订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理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形成企业内部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要加快营运机构、企业集团外部董事、监事会委派制度,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建设,营造董事会、监事会自律氛围,形成科学完备的董事会、监事会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十一五”期末,董事会外部董事所占比例达到一半以上,并向国有营运机构、企业集团派出监事会。
  要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相结合,把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及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和推荐中心,建立经理(厂长)人才库,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实行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市场化,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优化经营者人才资源配置。
  (三)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客观需要,是国资委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必要手段,也是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国资委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定位,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国有资本的有序流动和调整。一是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划功能。要根据既定的产业规划和产业项目安排,统筹安排预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和完成目标的预见性,化解财务风险,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投资收益最大化;二是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集聚功能。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落实国有资产收益指标和经营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缴和支出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程序,严格预算执行,强化决算审计,通过经常性的预算检查和专项审计,控制资金流向,提高营运效率。三是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激励功能。要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标和收益收缴指标,充分调动国资委、营运机构、企业三个方面的积极性,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出台切实可行的工资奖金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费用控制标准,在完成预算目标的同时,激发营运机构和企业负责人、经营者的工作热情和潜能,实现其合理的经济利益。在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的基础上,还要积极探索其与公共预算的有效衔接形式,真正建立权责利相统一,运转协调,行之有效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以经营业绩考核和年薪制为主体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国有营运机构和企业集团负责人进行有效管理,进一步深化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和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现行的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具有武汉特色的、科学规范的经营效绩评价体系。按照有机统一、分类对待的总要求,准确、客观、科学地对经营者业绩作出评价,在基本财务指标的基础上,积极引入新的考核指标和方法,重视对企业盈利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充分考虑营运机构承担政策性、公益性项目的因素,确保考核评价落到实处。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年薪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将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报酬激励与所有权激励、物质激励与精神奖励结合起来。矫正国企领导人的短视行为,使国企领导人的长期行为和利益与企业所有者利益休戚相关,引导其不但关心企业的现在,更关心企业的未来。要适度提高基薪标准,进一步完善和改革职务消费模式,量化职务消费额度,积极探索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等有效的奖励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提高经营者的事业成就感,提升其社会地位,真正激发国企经营者的活力和潜能。
  (五)完善国有资产法规体系
  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坚持制度化与人性化并重,实体性和程序性并举,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既符合出资人要求,又适合武汉经济发展特点的制度规范。按照市国资委特设机构的职能定位,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入手,以规范经营者行为,保障出资人权益为出发点,初步构建起适合我市实际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初步构建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顺畅的国企法律纠纷协调机制和应对机制,形成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6号令)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法律顾问的业务培训。
  (六)深化国有投融资体制改革
  按照投融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总目标,继续深化国有投融资体制改革,精心打造投融资平台,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国有资本产业规划的顺利实施。
  1.培育壮大产权交易市场,构建产权变现交易平台。“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在更大规模,更高的层次,更广的领域开展国有产权流动和重组,这就需要进一步培育壮大产权交易市场,加快产权换取资金的交易速度,提高从资本到资金的转换质量,为国有资本集聚筹集更多资金。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资源配置和价格发现功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规则、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加快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为国有产权变现创造良好的交易平台。同时,进一步发挥武汉作为特大型中心城市的地位、功能和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这个省市共建的平台尽快整合产权交易资源,以形成共同、规范、开放的市场氛围和市场平台,打造华中地区最大的产权交易市场,进而为武汉成为全国性的三板交易市场做好准备。
  2.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畅通存量资产变现渠道。牢牢把握政策机遇,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性信贷支持,全面推进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政策性不良资产整体打包回购工作,通过积极努力,以较低的清偿率打包接受不良资产。精心组织,统一调控,出台一系列有效政策,组建不良资产集中处置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探索不良资产集中处置的有效途径,通过托管、拍卖、租赁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利用率和变现率,建立不良资产处置长效机制。
  3.重组改造营运机构,打造大型投融资平台。针对营运机构数量多,规模小,产业取向趋同的现状,“十一五”期间,要全力开展营运机构重组改造工作。按照资本结构合理、增值前景广阔、资本功能明确的总体要求,对现有营运机构进行合理有效的整合,广泛吸引大公司、大企业、大财团以股权、债券、产业基金等各种方式成规模进入,加快实现营运机构整体多元化改造,为营运机构重大项目的实施筹集更多的资金,实现项目营运的高效化和治理结构的规范化,争取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大部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成为多元投资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企业法人,最终在全市形成5—7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投资公司和企业集团。
  4.恢复上市公司融资功能,拓宽融资方式。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股权分置改革步伐,认真研究股权对价方案,在商业等主导优势产业,要合理确定国有股权的控制比例,力争以最小的代价,实现国有股权的全流通,恢复上市公司融资能力。对业绩好、盈利能力强的上市公司,积极支持其做强做大;对业绩一般的上市公司,促使其加强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对业绩差的上市公司,通过注入优质资产进行重组整合,促进其恢复融资能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方式,大力发行企业债券,筹集产业建设资金。
  (七)建立高素质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
  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干部队伍。组织广大国有资产管理干部队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计划地组织对资本营运、财政、金融、证券以及法律法规等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把在职学习与脱产学习结合起来,把理论提高与国有资产的营运实践和管理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建立全市国有资产系统干部交流制度。优化干部成长环境和人才配置,按照“四化”要求,加强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和锻炼,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加压,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积极选拔推荐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并将其放到全市范围内进行交流,使之承担更重要的任务。
  加强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廉政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其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干部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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