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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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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地税发[2007]298号
【发布日期】 2007-06-04
【实施日期】 2007-06-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298号

 
各基层局: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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