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城建档案馆(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提升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充分满足社会对城建档案利用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发展,根据建设部《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建办档[2004]3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建档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后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工程档案,对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图,应进行数字化扫描处理形成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同时报送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字化扫描处理的内容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项目建议书及批文;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4、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6、建设用地文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等单位)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9、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及备案书; 10、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合同;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红线图); 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3、其它重要文件。 (二)竣工验收文件 1、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质量责任书和人员名单;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验收表1-12); 3、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7、法律、规章等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防雷、高切坡、航道、港监等)。 (三)竣工图 1、建筑工程 (1)总平面布置竣工图; (2)地下管网专业竣工图; (3)建筑竣工图; (4)结构竣工图; (5)给排水竣工图(包括消防); (6)电气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电气); (7)通风空调竣工图; (8)电梯安装竣工图; (9)其它竣工图。 2、市政工程 (1)总平面竣工图 (2)综合地下管网竣工图 (3)各专业地下管网竣工图 (4)道路工程竣工图 (5)桥梁工程竣工图 (6)隧道工程竣工图 (7)给排水工程竣工图 (8)电照工程竣工图 (9)其它工程竣工图 二、扫描处理文件技术要求 电子文件格式: (1)电子文件采用图形扫描处理,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文件存储格式为黑白二值图tif(Group4)或彩色、灰度图jpg(不低于中质量压缩)。 (2)电子文件存储路径及命名规则。 电子文件命名:首字母+4位页码+5位备用码+文件扩展名; 封面首字母:F; 目录首字母:M; 正文首字母:N; 备考表首字母:Z; 备用码:00000 例如:封面第1页扫描后命名为:F000100000.jpg 目录第2页扫描后命名为:M000200000.tif 正文第23页扫描后命名为:N002300000.jpg 路径:工程名称 / 4位案卷序号 / 电子文件; 例如:XX小区的档案电子文件存储为: XX小区/0001/ F000100000.JPG M000200000.TIF N000100000.JPG N000200000.JPG N000300000.JPG; 0002/ F000100000.JPG M000200000.TIF N000100000.JPG N000200000.JPG N000300000.TIF N000400000.TIF N000500000.TIF N000600000.JPG; 0003/ F000100000.JPG M000200000.TIF N000100000.JPG N000200000.JPG N000300000.JPG;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今后建设工程档案除具备符合规定的纸质档案外,还应有声像和电子档案,其中能源、交通、市政、公用、高层、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设计公共安全和申报各类优质奖项的工程,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纸质、声像和电子文件三种载体档案 (二)各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编制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在城建档案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中增加有关知识学习。 (三)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扫描处理工作,应在工程档案分类形成保管单位卷(册),经检查达到归档要求之后再进行。 (四)为了搞好城建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建设、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城建档案部门联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市城建档案馆和主城各区城建档案馆(室)应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其他区县城建档案馆(室)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进馆工程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逐步实现城建档案的数字化。 联系电话:63624226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