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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落实中央“两比照”政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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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黄政办发〔2007〕43号
【发布日期】 2007-06-07
【实施日期】 2007-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落实中央“两比照”政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发改委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落实中央“两比照”政策前期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关于切实做好落实中央“两比照”政策前期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精神,我市和阳新县已纳入“两比照”政策范围。为了充分利用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实施的“两比照”政策,把握发展机遇,超前研究和谋划促进我市中部崛起工作,现就做好前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前期研究,扎实做好“两比照”有关政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调研及责任分工
  1、实施增值税转型
  政策内容:对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装备制造业、原材料生产与加工业、汽车、高新技术产业、石油化工业、军品工业、农副产品制造及食品加工业等八个行业,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中央政府在一般转移支付时适当考虑对老工业基地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造成地方财政减收的因素。
  主要任务:研究我市八个行业的基本情况,调查八个行业的企业数以及近三年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预期测算增值税转型税金抵扣对地方财政收入减收的影响程度,提出争取中央政府一般转移支付的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经委、市统计局)
  2、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
  政策内容:参照国务院批复同意的《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国函(2005)88号)有关规定,制定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方案,在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和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推动中部六省纳入政策范围城市的厂办大集体改革。
  主要任务:调查研究我市已改革和未改革厂办大集体企业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政策内容: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要求,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试点工作,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并研究制定做实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中央补助地方下岗职工再就业补助经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适当给予倾斜。
  主要任务:调查研究全市企业职工、下岗职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就业、再就业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实情况,测算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转资金平衡,争取中央对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下岗职工再就业补助经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倾斜政策。(责任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4、减轻国有企业负担
  政策内容:对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在破产项目户数、安置职工、核销呆坏账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部分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给予豁免。对中央企业分离中小学校、医疗机构、公检法机构等办社会职能给予财政支持。加大中心城市土地置换、“退二进三”等政策的实施力度。
  主要任务:(1)调查研究我市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户数、职工安置、呆坏账基本情况及部分企业历史欠税,提出争取政策支持和历史欠税豁免。(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调查研究中央企业办中小学、医疗机构、公检法机构的基本情况,提出剥离争取财政支持建设方案。(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3)研究提出中心城市土地置换、“退二进三”支持政策。(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经委、市建管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
  5、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政策内容:国家设立工业结构调整改造专项和高科技专项,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通过科研投入、工程设备采购以及税收政策等,支持重大成套装备技术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对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其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产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主要任务:(1)研究编制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和高科技发展规划,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技术改造,规划一批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高科技项目,争取国家工业结构调整改造专项和高科技专项的资金扶持。(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
  (2)研究编制对重大成套装备技术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规划,争取科研投入和税收政策支持。(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3)研究提出对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其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方案。(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6、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政策内容:建立健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从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集中扶持资源型城市建设能够充分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项目。解决好矿山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沉陷区居民搬迁等紧迫问题;加大对采煤沉陷区治理的支持力度,对原国有重点煤矿历史遗留的采煤沉陷区治理问题,中央的补助比例提高到50%。
  主要任务:(1)研究编制我市资源型城市资源综合利用和接续替代产业可持续发展规划,提出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和接续替代产业项目,争取国家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支持。(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
  (2)调查研究我市矿山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矿山沉陷区治理的现状,提出接续产业、职工安置、矿山治理的实施方案,争取中央政策支持。(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
  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政策内容:根据国家引导和支持外资银行、国内股份制金融机构设立各类机构,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允许商业银行进一步采取灵活措施处置不良资产和自主减免贷款企业表外欠息。
  主要任务:研究提出支持外资银行、国内股份制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金融机构的布局规划,同时提出商业银行采取灵活措施处置不良资产的实施方案。(责任部门:人行黄石市中心支行、市经委、相关商业银行)
  (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调研及责任分工
  根据中部欠发达地区的现实情况,国家提出了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八项政策。市相关部门要按以下责任分工积极配合阳新县做好相关的争取工作。
  1、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使比照县的可用财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在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力度和地方配套比例等方面参照西部地区标准执行。(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2、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加大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在农业、交通、水利、生态建设以及公检法司等政权建设领域的项目安排方面,有关政策和标准参照西部地区执行。(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支持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免学杂费资金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的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由6:4调整为8:2。在教育专项资金补助分配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享受与西部地区水平大体相同的水平。按照西部地区标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对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进行改造和建设,地方配套投资比例由原来的30%降低按照西部地区20%的标准执行。在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上按照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补助80%、流动服务车配备所需经费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的办法执行。(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
  4、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中央和地方政府要重点支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统筹考虑其他特殊困难县,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中央有关部门在安排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贴息贷款等专项扶贫资金时,结合现有的政策规定,加大投入力度。省级政府要安排一定规模的扶贫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并逐年增加。(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农行黄石分行、农发行黄石分行)
  5、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对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第1—2年免征,第3—5年减半征收。对经营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在2010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责任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6、促进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投入。上缴中央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原则上全部下拨,用于耕地恢复与改良。优先安排地质矿产勘探调查评估项目,工作经费给予倾斜。减缴、免缴探矿使用费、采矿使用费。(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7、推进商贸流通发展。放宽对外贸易经营权和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标准,对外贸易经营权注册资金由300万元调至200万元。支持建设市场体系,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申请条件标准,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乡级农家店和村级店的补助标准按照西部地区标准执行。中心贷款的贴息率按照西部地区标准执行。(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8、加大金融信息支持。金融机构要放宽贷款条件和增加贷款额度,主要用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加对农业、生态建设的信贷投入。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比照西部政策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对外商投资的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项目,适当放宽国内银行提供固定资产人民币贷款比例,即中外合资合作项目一般放宽到中方出资比例120%,外商投资项目放宽扩大到外方注册资本的100%。(责任部门:人行黄石市中心支行)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争取中部崛起有关政策工作是加快黄石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和研究中央关于促进中部崛起政策的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及时了解国家和省有关重要政策信息,把握有关政策动向。
  (二)突出重点,对口衔接。相关部门要以“两比照”为重点目标,结合各自的责任分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现行政策。同时,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大对上对口衔接力度,全力以赴做好争取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有关政策。
  (三)健全机制,务求实效。要建立定期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大争取政策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相关部门要把争取到的政策情况向市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的政策衔接和研究工作,于6月底前将各自的工作成果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材料形式报送至市发改委(hs@hbjw.gov.cn),以便及时综合汇总上报。
  三、工作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落实中央“两比照”政策前期工作,市政府成立黄石市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市发改委
2007年6月
 
 
  附件:黄石市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肖旭明  市长
  常务副组长:朱中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姜笑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细马  市发改委主任
        周永胜  市经委主任
        程焱林  市建管委主任
        尹国平  市教育局局长
        王志超  市科技局局长
        汪治怀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凤山  市民政局局长
        徐新斌  市财政局局长
        曾伏珠  市劳动和保障局局长
        吴风雨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光华  市交通局局长
        汪祖录  市农业局局长
        秦永宏  市水利水产局局长
        胡寿生  市商务局局长
        傅正华  市卫生局局长
        曹茂旗  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向 阳  市国资委主任
        袁小安  市规划局局长
        王增倍  市环保局局长
        陈夷山  市统计局局长
        乐海波  市林业局局长
        张巧新  市国税局局长
        杜宏峰  市地税局局长
        王贤军  市工商局局长
        张天华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丁 平  人行黄石中心支行副行长
        梁应林  市政府扶贫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张天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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