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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7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劳社发〔2007〕39号
【发布日期】 2007-06-15
【实施日期】 2007-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常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7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7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7]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幅度和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14%)和上线(20%)区间内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2、对经济效益指标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小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3%)与基准线(14%)的区间内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3、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工资指导线下线(3%)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也可视情实行零增长,但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2007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市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企业工资指导线申报工作于2007年9月底以前完成。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  附件:
 
关于印发《湖南省2007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劳社工字(2007)61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  《湖南省2007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2007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取得了明显成就,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2007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控预期目标,为了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使工资增长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促进我省今年各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湖南省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现对我省2007年工资增长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6年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一)全省宏观经济状况

1、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7493.17亿元,增长12.1%。

2、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891.16亿元,增长19.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75.3亿元,增长20.3%.

3、物价基本稳定。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4%,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1.3%。

4、社会劳动生产率(按国内生产总值计算)19502元,比上年增长14.52%。

(二)全省工资增长情况

全省城镇职工工资总额 715.23亿元(其中包括离岗人员生活费),比上年增长15.9%;全部职工年人均工资16031元,增长16.9%,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人均工资水平增长15.24 %。全省在岗职工工资总额687.61亿元,比上年增长16.25%;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7850元,增长14%,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人均工资水平增长12.42%。

(三)全省劳动就业状况

2006年末,全省从业人员3842.2万人,同比增加40.72万人,增长1.1%。其中城镇从业人员1079.76万人,比上年增长5.4%;城镇在岗职工389.95万人,比上年增长2.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基本实现了政府调控目标。

二、2007年我省宏观经济主要调控目标

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省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又好又快、富民强省为主线,着力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作,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带动“三化”,促进社会和谐,争创富民强省新业绩。2007年全省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财政总收入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等。

三、2007全省工资指导线

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宏观调控目标,在对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的基础上,确定2007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如下:

1、以工资增长率14%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2007年我省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

2、以工资增长率20%为工资增长上线,作为控制工资增长预警线。

3、以工资增长率3%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

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幅度和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对经济效益指标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小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与基准线的区间内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也可视情实行零增长,但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我省2007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我省工资指导线原则上同样适用于中央在湘企业。各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内部工资分配自我约束机制,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和人工成本约束,使本企业工资增长和经济效益增长相适应。在实施工资指导线过程中,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工作的指导,继续把执行工资指导线与实行工效挂钩办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今年全省工资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五、各企业要按照本年度工资指导线的要求,认真制定工资总额申报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或代行投资主体职能的部门审批后,于2007年10月底以前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其他企业于2007年10月底前直接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  附件:湖南省企业执行2007年工资指导线方案审核表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2007年  月 日

 

项目

2006年

2007年预计

本年比上年增长(%)






实现税利(万元)

 

 

 

其中:利润(万元)

 

 

 

在岗职工人均实现税利(元)

 

 

 

在册职工
平均人数
(人)

合 计

 

 

 

其 中

离岗职工(包括内退人员)人数

 

 

 

在岗职工人数

 

 

 

统计年报实发工资总额(万元)

 

 

 

其中

离岗(或内退)人员生活费

 

 

 

在岗职工实发工资总额(万元)

 

 

 

历年累计节余工资(万元)

 

 

 

工资申报情况

本年度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

年人均(元)

 

————

增长幅度(%)

——

 

————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万元)

——

 

————

资产
管理
部门
审核
意见

 

 

2007年  月  日

劳动和
社会保
障部门
审 核
意 见

同 意 在 岗 职 工 人 均 工 资 增 长 幅 度   %,在 岗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万元。

 

2007年  月  日



注: 1、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都要填报此表,此表一式三份。

2、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按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口径填报。

3、审核工资增长方案时,要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报表和工资清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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