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价〔2007〕340号
【发布日期】 2007-06-15
【实施日期】 2007-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7〕340号
 
 
西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
  你校《关于收取新建学生宿舍住宿费的申请》(西附发 [2007]04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自筹经费新建的女生宿舍Ⅱ号楼的4人间,符合渝价[2002]512号文件中第一类学生宿舍的基本条件,同意按第一类学生宿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宿舍收费标准
  1、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450元。
  2、入住学生宿舍(水、电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采用集中供热系统并能核算到每间宿舍的学校,每生每月定额供应冷水3吨,热水2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宿舍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2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