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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所得税处理问题批复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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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地税发[2007]314号
【发布日期】
2007-06-15
【实施日期】
2007-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所得税处理问题批复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314号
各基层局: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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