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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苏台(盐城)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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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7〕79号
【发布日期】 2007-06-15
【实施日期】 2007-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苏台(盐城)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7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苏台(盐城)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苏台(盐城)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
 

  “苏台(盐城)经贸洽谈会”(以下简称“台洽会”)将于2007年10月12日在盐城举行。本届台洽会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台办、外经贸厅、盐城市人民政府承办,南京等其他12个省辖市人民政府共同协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区域共同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推介苏北、苏中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投资环境,推动苏台经贸交流合作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开幕式
  1.时间:10月12日9:00-10:00
  2.地点:盐城市国际体育会展中心
  (二)参观盐城市市区、开发区规划展示
  1.时间:10月12日10:00-10:30
  2.地点:盐城市国际体育会展中心
  3.内容:展示推介盐城市总体概况、发展规划和开发区(园)情况。
  (三)苏北五市推介
  1.时间:10月12日10:30-11:30
  2.地点:盐城市国际体育会展中心
  3.内容:苏北五市共同举行推介会,采用多媒体等形式宣传推介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
  (四)台商盐城市考察观光
  时间:10月12日14:00-18:00
  (五)省政府招待宴会
  1.时间:10月12日18:30-20:00
  2.地点:瀛州宾馆
  (六)焰火晚会
  1.时间:10月12日20:30-21:00
  2.地点:盐城市行政中心南广场
  (七)台商苏北其他四市参观考察活动
  时间:10月13日全天
  三、工作分工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协调以及检查督促承办、协办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统筹“台洽会”期间的对外宣传及重要来宾的接待等项工作。
  省台办主要负责台商的邀请和组织,协助苏北各市做好台商参观考察活动的安排。
  省外经贸厅主要负责项目推介、洽谈和签约活动的协调工作。
  盐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洽谈会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和保障工作。
  苏北其他四市负责各自对台经贸合作项目洽谈和招商活动,并组织好台商在各市的参观考察。
  苏南各市负责组织本地台商和合作项目挂钩对接。
  苏中各市组织招商项目,积极参与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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