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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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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财综〔2007〕1221号
【发布日期】 2007-06-18
【实施日期】 2007-06-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财综〔2007〕1221号
 
 
北京市公安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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