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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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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财综〔2007〕1221号
【发布日期】
2007-06-18
【实施日期】
2007-06-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财综〔2007〕1221号
北京市公安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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