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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上报2007年上半年区县工商投资情况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6-19
【实施日期】 2007-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经委关于上报2007年上半年区县工商投资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
  为做好2007年上半年、全年投资预测,了解重点项目情况,请各单位近期认真做好调研分析工作,按照以下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并于6月28日之前将材料上报给市经委产业投资处(联系人:李炳宇,电话:23112713 E-MAIL:liby@shec.gov.cn 传真:63584572)。
  主要内容如下:
  1、2007年1-5月份工商投资情况、上半年预计完成情况及全年投资预测。
  2、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商业重点项目情况。
  3、工业用地“招拍挂”进展情况(项目数量、用地规模、项目总投资)。
  4、招商引资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请各区县按照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及填写附表,并用电子文件同时上报。
  如需通知及附表电子版请到市经委网站下载http://www.shec.gov.cn/shec/jsp/wsbs.wsbs_bgxz.jsp),或与李炳宇联系。

 
市经委产业投资处
200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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