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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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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价〔2007〕354号
【发布日期】 2007-06-25
【实施日期】 2007-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渝价〔2007〕354号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渝通信函[2007]4号)收悉。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考试收费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初级、中级、高级考试考务费均为每人每科50元。该项收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能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从2007年6月2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再根据有关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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