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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夏粮价格监控认真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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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青价格[2007]124号
【发布日期】 2007-06-25
【实施日期】 2007-06-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夏粮价格监控认真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通知


各市及黄岛、城阳、崂山区物价局:
  现将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夏粮价格监控认真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通知》(鲁价发电(2007)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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