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关于第十七届青岛国际啤酒节门票价格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青价费[2007]129号
【发布日期】 2007-06-26
【实施日期】 2007-06-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关于第十七届青岛国际啤酒节门票价格的通知


市啤酒节办公室:
  你办《关于制定第十七届青岛国际啤酒节门票价格的请示》(啤酒节办发[2007]4号)收悉。根据本届啤酒节(8月11日—8月26日)活动安排和资金投入等情况,经研究,现将啤酒节(啤酒城)门票价格确定如下:
  一、普通门票:白天每人次10元;晚间(自下午三点始,下同)每人次20元。
  二、公交IC卡电子门票 :逢双休日白天每人次10元,晚间每人次20元;其他时间白天每人次5元,晚间每人次10元。
  上述价格自啤酒节开幕之日起执行。

2007年6月26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