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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拍卖企业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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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商委发〔2007〕151号
【发布日期】 2007-06-29
【实施日期】 2007-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拍卖企业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渝商委发〔2007〕151号
 
 
各拍卖企业: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拍卖企业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07]68号)转发给你们,并按商务部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和我委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各企业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本企业拍卖经营情况等信息报我委,并按月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拍卖企业使用说明书见附件)中填报《拍卖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表》(附件2)。
  请各拍卖企业作好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的安排,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年度报告须同时向我委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拍卖企业基本情况表》;
2.《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表》;
3.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企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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