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发《2007年度赣州市工业园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驻市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07年度赣州市工业园区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二日 2007年度赣州市工业园区工作考核办法 为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在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和主攻工业中的平台载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业园区的产出效益,促进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市16个省级工业园区。 二、考核分值 实行550分制。 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发展指标(370分) 1、新入园企业(30分)。按照各工业园区当年新入园企业增幅排序,第一名计30分, 每后移一名依次减1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2、基础设施投入(30分)。按照各工业园区当年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增幅排序,第一名计30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1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3、工业销售收入、增加值、单位面积GDP贡献率(60分)。按照各工业园区当年实现工业销售收入增幅、增加值增幅、单位面积GDP贡献率分别排序,每项第一名计20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1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4、上交税金(60分)。按照各工业园区实际上交税金、增长幅度、单位面积(亩、下同)税收贡献率排序,每项第一名计20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1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5、培植优强企业(30分)。园区年度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幅排序,第一名计20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1分;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占园区全部工业销售收入比重排序,第一名计10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0.5分,所占比重低于60%的不得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6、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60分)。按照各工业园区当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同比增幅、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分别排序,每项第一名计20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1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7、出口创汇值(30分)。按照各工业园区当年出口创汇值及其同比增幅排序,每项第一名计15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1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8、新增大工业项目(30分)。按照各工业园区当年新增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增幅排序,第一名计30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 1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9、集约利用土地(20分)。年内新落户园区的企业,建3层以上厂房和有特殊工艺要求建2层以下厂房的计20分;无特殊工艺要求,发现建2层厂房的计10分,发现建1层厂房的不计分。 10、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年内新落户工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多少排序,第一名计20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一分,没有和倒数三名的不计分。 (二)十大体系进园区指标(100分) 1、政策法规(5分)。建有“一站式”服务大厅计5分。 2、金融服务(10分)。当年新增贷款增幅15%以上的园区按照增幅大小排序,第一名计10分, 每后移一名依次减1分,增幅低于15%和倒数三名的不计分。 3、信息网络(8分)。建有工业园区门户网站的计4分;入园企业因特网安装使用率达到80%以上的计4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4、人力资源(15分)。对培训工人1500人(次)的园区排序依次计分,培训工人第一名计15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 1分, 倒数三名和低于1500人(次)的不计分。 5、物流服务(6分)。各工业园区发展1家以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计3分;建有1个集仓储、配送、加工、包装和停车等辅助功能于一体的物流仓储配送基地计3分。 6、贸易服务(5分)。组建至少1个以上行业协会(或商会)且活动正常的计5分。 7、产权服务(6分)。设立1个以上产权交易服务窗口,引导园区非公有制企业产权进场交易的计6分。 8、技术标准(10分)。创立1个以上国家级或2个以上省级标准良好示范企业或基地的计5分;创立1个国家级名牌产品或3个以上省级名牌的计5分。 9、社会保障(12分)。参保6分,按当年养老保险参保率、工伤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参保率高低排序,每项第一名计2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 0.1分;无安全生产事故计3分;通过市级环评计3分。 10、口岸服务(8分)。各工业园区设立口岸服务热线及服务点的计2分;建立关、检、贸、企联系沟通制度,每季度在园区召开1次联系会议的计2分;当年在园区举办2期报关、报检、外贸及口岸物流业务知识培训班,确保每个进出口企业2人以上参加的计2分;每年园区内30%进出口企业加入电子口岸的计2分。 11、园区对接(15分)。围绕市四大产业集群和六大主导产业,结合当地工业园区自身产业特点,建立与“长珠闽”工业园区对接机制,承接产业升级的内迁企业。采取“政府主导,市场纽带,企业主体,项目载体”高效快捷的方式,与1个以上“长珠闽”工业园区结对,实现机制、要素、环境、管理、服务、企业、行业等方面有效对接的计15分。 (三)业务工作指标(80分) 1、按要求编制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链布局规划(25分); 2、按时报送工业园区月报表(15分),每缺报一次扣1分; 3、每月及时报送工业园区动态信息(13分),每缺报一次扣0.5分; 4、按要求报送工作计划、发展措施及其它材料(10分),每缺报一次扣2分; 5、按要求参加省市组织的工业园区各项活动(9分),每缺一次扣2分; 6、完成省市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8分)。 四、考核依据 根据省对工业园区考评的要求,工业园区的考核数据以当年工业园区统计报表为准,考核指标计算同比增长速度的基数以上年考评核定数为准,园区外企业不得纳入统计范围参与考评;新入园企业、新到位资金、新增大工业项目由招商局、商务局共同认定,十大体系进园区指标以牵头责任单位认定为准;实际上交税金申报材料中应列出每个企业的上交税金数,并经县(市、区)国税、地税部门证明材料加以确认;各项参保率数据必须经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新增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增加值以统计部门年度快报为准。 五、考核办法 1、成立市工业园区工作考核小组,市中小企业局、招商局、商务局、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十大体系办公室为成员单位。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管理、协调、服务、统计和考核工业园,日常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外经贸科负责。 2、采取自评与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实行五百分制评分。各县(市、区)工业园、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于2008年元月20日前填写申报材料,分别经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外经贸科(电话:8123521、8115269,电子邮箱:gzgyy2007@126.com)。 3、市工业园区工作考核小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分组检查、核实。市中小企业局根据各工业园区得分排序,报市工业园区工作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取前六名报市政府审定。 六、奖惩办法 对考核评选出的前六名工业园区由市政府授予“先进工业园区”荣誉称号,并给予全市通报,各奖给2万元奖金(奖金由市财政按原渠道列支),同时,给予受表彰的工业园区次年优先报批土地和增加园区用地指标奖励;对考核未达到总分80%分值的后三名,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