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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7-04
【实施日期】 2007-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各有关单位:
  现将《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四日


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考评人员的考评行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结合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续聘问题的通知》及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在规定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级别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
  第三条 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以下统称为"考评人员")。
  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评审。
  高级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考核、评审。
  第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
 
  第五条 考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  (一)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考评的技术和方法。
  (二)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  (三)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考评工作经验。
  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1年以上考评工作经验。

第三章 考评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  第六条  履行考评人员职责,在考评人员资格规定的职业(工种)等级范围内,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评审等工作。
  (一)接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在实施鉴定前,了解鉴定计划,熟悉鉴定职业(工种)的职业标准、本次考评的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等。
  (二)在实施鉴定中,负责核查考核场地,测试鉴定所用设备、检测仪器和工、卡量具,检验考核鉴定所用材料,核对准考证。
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独立完成评分任务,认真填写考评记录并签名确认。考核完毕应认真填写考场记录,核对考核结果。
  (四)按照《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违纪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及时向市鉴定中心报告。
  第七条 考评人员应自觉接受市鉴定中心派遣的巡考、督导人员的监督检查。
  第八条 考评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试题及评分中不宜公开的内容,必须做到保密。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对亲属、师生、师徒应主动执行回避制度。
  第九条 考评人员有权对鉴定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各鉴定机构应认真听取。考评人员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市职业技能鉴
  定中心申诉,各级鉴定机构必须维护考评人员的合法权利。
  第十条 考评人员实施考评后,考评费用由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鉴定机构承担。

第四章 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与认证
 
  第十一条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高级考评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考评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  第十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格认证。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附件1),并附本人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经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后,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评员培训。
  第十三条 考评人员的培训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组织进行。培训采取集中讲授和按职业(工种)分组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的制度、政策、法规和基本理论;考评员的职业道德、工作守则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职业标准、鉴定命题以及鉴定程序和考评技术。
  第十四条 考评人员资格考核分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进行。公共知识试题从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评人员试题库中抽取;专业技能考核由省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命题。
  第十五条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考评人员,由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证,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六条 各鉴定机构应加强对考评员的继续教育,积极组织考评员参加专业知识、考评技术培训和考评研讨,提高考评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考评工作能力。
 
第五章 考评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第十七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实行聘任制。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的聘用;行业或企业特有工种考评人员,各鉴定机构聘用后,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受聘的考评员人必须具有考评人员资格,并与聘任机构签订《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聘约》(附件2)及诚信公约(附件3),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和聘用期限等。
  第十九条 考评人员聘任期不超过三年。考评人员在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续聘申请和任期内考评工作总结,由聘任机构根据其在聘期内履行职责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并将《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续聘申请表》(附件4)报市鉴定中心,集中后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省鉴定中心对在考评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良好的考评员重新发放证书并续签聘约。
  第二十条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考评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考评人员的使用。考评人员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委派或由鉴定所推荐,各鉴定所应在考前10天将考评小组组成情况报市鉴定中心,经市鉴定中心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考评组人数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确定,原则上每组考评人员不得少于3人。各鉴定所应配备与鉴定工种、鉴定等级相适应的考评人员队伍,一般每个工种至少配备3名考评人员。
  第二十二条 考评人员的使用应严格执行轮换制度。考评人员派遣采取定期轮换方式。考评组成员中每次轮换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评人员在同一鉴定所内连续从事考评工作不能超过三次。
  第二十三条 实行考评组长负责制,考评组长由市鉴定中心指定。考评组长应具备相应组织能力和评判水平,并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考评组长负责本组考评工作,并最终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
  第二十四条 考评人员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具有考评员资格的任课教师不得担任本班次的考评工作;考评人员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严格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六章 考评人员的业务考核评估

  第二十五条 鉴定机构应建立考评员日常管理和业务考核制度,并建立档案。主要考核考评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纪律、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社会反映等方面情况。每次鉴定结束,鉴定现场负责人或督导员必须对每个考评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填写《考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反馈表》(附件5)、《考评人员考评记录》(附件6)。
  第二十六条 考评人员实施年度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档案。由鉴定机构根据《考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反馈表》、《考评人员考评记录》进行年度总评,填写《考评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7),并于每年年底前将以上表格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备案。
  第二十七条 考评人员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考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在考评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或长期无故不参加考评工作,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考评人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不再聘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原有关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今后国家颁布新规定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细则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     │   照 片    │
│     │     │   │     │ 年月 │     │         │
│     │     │   │     │    │     │         │
├─────┼─────┼───┼─────┼────┼─────┤         │
│  学历  │     │ 职称 │     │职业资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身份证 │               │ 邮编 │     │         │
│  号码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               │
│     │               │    │               │
│     │               │    │               │
├─────┼───────────────┼────┼───────────────┤
│     │               │申报级别│   考评员/高级考评员    │
│ 考评职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    │                                    │


│要    │                                    │
│简    │                                    │

│历    │                                    │
│     │                                    │
│     │                                    │
│     │                                    │
│     │                                    │
├─────┼───────────────┬────┬───────────────┤
│     │               │  省  │               │
│     │               │  鉴  │               │
│  推  │               │  定  │               │
│  荐  │               │  中  │               │
│  单  │               │  心  │               │
│  位  │               │  审  │               │
│  意  │               │  核  │               │
│  见  │               │  意  │               │
│     │               │  见  │               │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               │    │               │
└─────┴───────────────┴────┴───────────────┘


  附件2
  聘约

  聘任单位(甲方):
  受 聘 人(乙方):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劳社培就司函[2003]117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的规定,甲方聘用乙方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双方签订聘约如下:

  一、乙方必须具备《工作规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条件。

  二、甲方聘任乙方为       职业(工种)       ,聘期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聘期届满后如愿意继续承担考评工作,须在聘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三年工作总结和换证申请报告。由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考评人员证卡,方可续签聘约。

  三、乙方应服从、接受甲方的委派,认真履行《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工作职责,负责对参加鉴定的对象进行考核评审。

  四、甲方委派乙方任务时,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以便乙方安排好其他工作,按时参加考评工作。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派的任务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鉴定场所。在考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程序和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地评审记分,不得随意打分,打印象分和人情分。

  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或其派遣的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巡考人员的监督。

  七、每次考评后,乙方应得到职业技能鉴定所支付的津贴补助(补助标准由甲方确定)。乙方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甲方申诉,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八、聘任期间,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的活动,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形象。如发现违反《工作规程》第二十五条中所列行为者,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九、本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聘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主任: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考评员诚信承诺

我在担任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期间承诺:
  1、接受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导和管理,认真完成鉴定所(站)安排的考评任务,忠于职守、公正廉洁。
  2、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肃”的原则,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作风正派。
  3、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坚决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对亲属好友和任课考生的回避制度, 并主动申明,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鉴定中心报告。
  4、保证不收受培训单位、考生或相关人员的礼品、现金。
  5、不迟到、不早退,按考试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场。
  6、在鉴定过程中,保证完成各自负责的工作,认真履行考评人员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佩戴考评员胸卡, 持证上岗。
  7、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对考评内容中不应公开的环节、成绩等予以保密。
  8、相互合作,确保考评协调,不诋毁其他考评员声誉。
  9、自觉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对其考评行为的监督, 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督考员)的监督。
  10、诚信回报社会,积极参与职业技能鉴定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4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续聘申请表

┌─────┬───────────┬───────────┬───┬─────┬─────┐
│ 名 字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
│  职称/职业资格   │           │   考评职业   │           │
├─────┬─────┴───────────┼─────────┼───────────┤
│ 所在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                                             │
│个人工作自述: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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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个人签名: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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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定所(站)评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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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鉴定所(站)负责人签章:                 │
│                                      年  月  日 │
│                                             │
└─────────────────────────────────────────────┘


  附件5
  考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反馈表

┌───────┬────────────────────────────────────┐
│  鉴定机构  │                                    │
├───────┼────────────┬───────────┬───────────┤
│  鉴定时间  │            │    鉴定地点    │           │
├───────┼────────────┼───────────┼───────────┤
│  鉴定工种  │            │    考生人数    │           │
├───────┼────────────┴───────────┴───────────┤
│考评组考评工作│                                    │
│  情况概述  │                                    │
│       │                                    │
│       │                                    │
│       │                                    │
│       │                                    │
├───────┼──────┬───────────┬───────────┬─────┤
│ 考评员姓名 │公平、公正性│    业务水平    │    职业道德    │ 总体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鉴定所(站)负│      │   督导员签名   │                 │
│   责   │      │           │                 │
│  人签名  │      │           │                 │
└───────┴──────┴───────────┴─────────────────┘

  备注:根据考评员表现,各鉴定站在“公平、公正性、业务水平、职业道德、总体评价”栏上填写“称职”、“一般”、“差”。

  附件6
  考评人员考评记录

┌──────┬──────┬──────┬──────┬──────┬────────┐
│  姓名  │  证号  │ 考评地点 │  时间  │职业(工种)│  反馈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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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7
  考评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

  此表根据考评人员考评记录汇总填写
┌──────┬─────┬──────┬─────────┬───────┬────┐
│  姓名  │  等级  │ 考评员证号 │ 本年度考评场次 │  违纪记录  │ 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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