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浙江省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运河公园项目建设计划的复函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发改社会(2007)630号
【发布日期】 2007-07-05
【实施日期】 2007-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运河公园项目建设计划的复函


杭州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增加运河公园项目建设主体的函”(杭运保[2007]57号,中心项目编码B-G10200603437)文悉。经研究,同意增加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四至范围为:西、南至小河历史保护街区,东临京杭运河,北至A19-2地块,其余不变。项目代码仍为:070311410061。
  接文后,请据此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二OO七年七月五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