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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立即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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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阜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7-10
【实施日期】 2007-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阜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立即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6月29日以来,淮河上游和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截止到7月9日8时,王家坝以上平均降雨288mm,我市平均降雨326mm。强降雨造成淮河全线超警戒水位,洪河全线超保证水位。据水文部门预测,淮河干流王家坝、正阳关等控制站也将超过保证水位,其中王家坝洪峰水位将达29.5m左右,我市防汛抗洪形势异常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阜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命令:
  1、从2007年7月10日零时起,阜阳市进入紧急防汛期。
  2、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全市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紧急措施;必要时,可以决定由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实行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特此命令。
 
阜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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