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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煤炭行业协会关于完善全市煤炭行业工程类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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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煤炭行业协会  
【发文字号】 渝经发〔2007〕47号
【发布日期】 2007-07-10
【实施日期】 2007-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煤炭行业协会关于完善全市煤炭行业工程类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煤炭主管部门、市煤炭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近年来,由于我市煤炭管理体制的变更,致使煤炭行业工程类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发展不平衡,除重煤集团仍继续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外,绝大部分区县煤炭行业未开展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炭行业工程技术人员素质,建设一支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队伍,推动我市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完善全市煤炭行业工程类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煤炭行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分为两大块进行。一是重庆煤炭集团所属企业仍由重庆煤炭集团组织评审;二是除重煤集团以外的各区县煤炭企事业单位,中级及以下工程技术职务由重庆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副高级工程技术职务由重庆煤炭行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由于煤炭行业专业技术性较强,为了搞好煤炭行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重庆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评委库决定增加煤炭专业评委会成员3人,每年视情况抽取评委参加评审。
  三、为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指导行业”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重庆市煤炭行业协会内组建“煤炭行业技术职称初评专家组”,该“初评专家组”协助市经委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有关初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区县煤炭企业技术职称评审的调研、咨询、统计、指导和初审工作。
  四、市煤炭行业协会组建的“煤炭行业技术职称初评专家组”由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和煤炭行业有关专家共9名成员组成。
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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