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人事局关于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经济功能区人事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154号),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11月3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凡在珠海市报名的考生,均须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网址: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用简体字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上传照片(在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23日上午9时至9月13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考生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考生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交《报名发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7年9月11-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三)在校生报考的,可由所在学校统一收集考生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后到报名点代办“报名确认”手续。 二、考试专业、科目及考试时间(见附件1) 三、考试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 考试方式 1、“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 (二)考场设置 初、中级资格考试在珠海开设分考点(信息处理技术员考点设在广州),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广州。考点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处理技术员的上机考试收费标准另文通知。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00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科目及考试时间表 考试日期为11月3日,考试专业、科目及考试时间如下表:
2、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三)在近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大一寸彩色同版证件照片2张(必须和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