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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规范试点窗口和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鞍政办发〔2007〕56号
【发布日期】 2007-07-13
【实施日期】 2007-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规范试点窗口和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7〕56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规范试点窗口和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规范试点窗口和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实行公共行政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对涉及市场准入的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以及部分经常进行前置审批的窗口及项目,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进行规范。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规范的试点窗口及项目
  (一)工商局:核名、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外资企业注册登记。
  (二)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国税局:国税登记。
  (四)地税局:地税登记。
  (五)卫生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个体行医审批,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建设、改造、设计卫生许可,健康教育培训及健康证。
  (六)经委: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煤炭经营许可证。
  (七)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许可。
  (八)环保局:环评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环保事项的审批,办理工商执照涉及环保事项的审批。
  (九)外经贸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核发(核准),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加工贸易项目合同的审批或审核,外派劳务出国项目的审批,企业进口许可证的审核。
  (十)交通局: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核准,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班线审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设控制区内占用、挖掘公路许可,跨(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及埋设管线、电缆许可,超限运输车辆确需行驶公路审批。
  (十一)物价局:国家、省管收费项目的审核。
  (十二)商委:酒类零售许可证,餐饮网点设置标准,美发行业设置标准,土木销售行业设置标准,铝塑、铁艺行业设置标准,水果网点设置标准。
  (十三)文化局: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许可,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许可,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许可,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及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组台演出许可。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窗口审批流程(业务指导书)。
  (二)告知单、申请表格样本、现场勘验标准。
  (三)工作人员业务受理岗位行为规范。
  (四)围绕工商注册登记前后置业务衔接办法。
  (五)日常监督考核办法。
  三、具体目标
  通过在市场准入各环节中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起审批主体资格、人员、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以及效能监督、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操作手册等,实现政务公开化、工作标准化、操作程序化、管理制度化、考核经常化,形成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5日至20日)
  1.确定指导、认定机构。(6月5日前)
  2.成立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6月5日)
  3.召开启动规范化管理动员大会。(6月13日)
  4.邀请专家对试点窗口人员进行ISO9001标准培训。(6月15日)
  5.认证单位专家对中心现状进行调查。(6月18日至20日)
  (二)建立规范阶段(6月22日至8月3日)
  1.文件编写培训。(6月22日)
  2.组织窗口工作人员编写有关文件;制定中心质量方针;编制《质量管理手册》;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程序;制定《业务操作指导书》。(6月25日至7月27日)
  3.文件审核、修订。(7月30日至8月3日)
  (三)组织实施阶段(8月6日至9月14日)
  1.体系文件发布实施。(8月6日)
  2.组织工作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文件。(8月8日)
  3.内审员培训。(8月10日)
  4.实施内部审核,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8月13日至31日)
  5.实施管理评审,对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并对体系做出改进性要求。(9月3日至14日)
  (四)总结推广阶段(9月17日至30日)
  总结规范化管理成果,适时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窗口)要深刻领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主动配合,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同志亲自挂帅组织此项工作,选择责任心强、精通业务的骨干成立工作机构,帮助和配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好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三)各单位在制作系统文件过程中,要以办事人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优化各项审批(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切实体现便民、利民的宗旨。
  (四)将工作成果运用到审批窗口,并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执行。
  (五)完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符合性”要求,评价审批服务工作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制定具体措施,持续改进有关工作。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二OO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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